检查幼儿园集体供餐食堂违反《食品卫生法》情况

检查幼儿园集体供餐食堂违反《食品卫生法》情况

View original image

京畿道查处了6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托儿所。


京畿道28日表示,为了事先预防食物中毒,从5月1日至30日与31个市郡联合,对道内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托儿所集体供餐设施共1474处进行检查,查处了6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场所。


此次被查处的6处违规行为包括:▲保存超过保质期的产品(2处)▲未对从业人员等进行健康检查(2处)▲未保存留样食品(1处)▲违反集体供餐设施设立运营者应遵守事项(1处)等。


从查处案例看,A托儿所因保存保质期已过36天的芥末酱而被查获。B托儿所未遵守每次对烹调、提供的食品按每人一份的量,在零下18摄氏度以下保存144小时以上的规定。


京畿道另行从检查对象中抽取158件食品,检验了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食物中毒致病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


京畿道表示,将由主管市郡对本次检查中被查处的单位作出处罚性罚款等行政处分,并在6个月内重新检查,确认其是否已整改违法事项。



京畿道食物中毒预防组组长Jung Yeonpyo表示:“本次联合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将通过履历管理进行重点管控。由于今年高温高湿天气来得较早,食物中毒发生忧虑正在增加,请务必严格遵守食品冷藏冷冻标准等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