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单亲母亲三次进行一人示威
法院以名誉毁损和侮辱罪判处罚金

一名40多岁的未婚母亲因举着孩子父亲的照片进行一人示威,指责对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被以名誉毁损罪判处有罪。


以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为由,举着孩子父亲的脸部照片进行一人示威的一名40多岁未婚母亲,因名誉毁损被判有罪。[图片出处 Getty Images供图]

以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为由,举着孩子父亲的脸部照片进行一人示威的一名40多岁未婚母亲,因名誉毁损被判有罪。[图片出处 Getty Images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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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Jiyoung 于27日表示,以名誉毁损和侮辱等罪名被起诉的40多岁女性A某被判处罚金300万韩元。


A某因2021年1月至2月在仁川市江华郡街头损害前恋人B某名誉的行为而被起诉。当时A某曾三次进行一人示威,手举写有“支付抚养费。未支付抚养费1820万韩元”的标语牌以及B某的面部照片。


A某还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了同样内容的文章,并被指在评论中一并侮辱了B某的妻子。报道称,A某与B某交往3年多并育有一女,但有一段时间未能收到抚养费。


在审判中,A某主张称:“这是为了拿到抚养费而采取的行为,并无名誉毁损的故意或诽谤目的”,“关于B某妻子的评论也并未违反社会常规”。


但法院认为,A某写在标语牌上的文字属于降低B某社会评价的内容,构成名誉毁损。法院表示:“被告人在B某住所附近公开了其面部照片”,“B某并非公众人物,其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也难以被视为公共关注事项。”


法院接着说明:“存在名誉毁损的故意和诽谤目的。就语境等情况来看,关于B某妻子的评论也属于轻蔑性表达。”


另一方面,随着像A某这样独自抚养子女并单独承担抚养费的案例增多,公开不支付抚养费者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网站“Bad Fathers”自2018年起开设运营。


该网站运营者也因违反《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中的名誉毁损条款被起诉。2020年一审中被宣告无罪,但次年二审中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


随后,自2021年7月《确保抚养费履行及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修正案实施以来,女性家庭部公开不支付抚养费者的6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等,但不公开其面部照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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