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冰箱婴儿遗体案”生母身份无法公开,原因何在?
新规排除婴儿杀害出“公开身份”范围
担忧给在世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关于在京畿道水原一处公寓住宅内冰箱中发现两具婴儿尸体一案,被以杀害婴儿嫌疑逮捕并拘留的生母,其个人身份信息预计不会被公开。
24日据警方消息,以杀害婴儿嫌疑被拘留的嫌疑人A某的长相、姓名等个人信息,依据《有关特定严重暴力犯罪处罚的特别法》(以下简称“特例法”)的规定,无法予以公开,这是警方目前的立场。
特例法是关于公开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规定在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造成重大损害的特定严重暴力犯罪中,如有足够证据足以相信嫌疑人实施了该罪行,可公开其面部、姓名、年龄等信息。同时须满足存在公众知情权、预防再犯及犯罪预防等公共利益,且嫌疑人并非未成年人等条件。
单从A某所犯下的犯罪事实来看,似乎可以公开其身份信息,但适用于A某的杀害婴儿罪(刑法第251条)被排除在特例法所规定的犯罪之外。特例法通常以在一般杀人罪基础上具有加重构成要件、即应当更为严厉处罚的犯罪为对象,例如杀害直系尊亲属就属于此类。
相反,杀害婴儿罪是适用于因预见到无法抚养婴儿,或基于可酌情考虑的动机,在分娩中或分娩后不久杀害婴儿的行为,因此在犯罪动机或行为上存在可减轻处罚的因素,不符合特例法所适用的范围。
据联合新闻社报道,首都圈警察厅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以往抓获的婴儿杀害犯来看,多数是在生产后精神状态极度虚弱,通俗地说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下罪行”,“正因如此,才能对生下婴儿的生母适用杀害婴儿罪。如果是生父犯下同样的罪行,则适用一般杀人罪。”
尽管如此,部分舆论以“釜山飞踢案件”引发的扩大公开身份信息方案为由,主张应当将此次这类杀害婴儿案件也纳入身份信息公开的适用范围。目前在相关报道下方,也不时出现“应该公开身份信息”的评论。
然而考虑到目前尚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一旦公开A某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引发二次伤害。A某与丈夫育有3名年幼子女,年龄分别为12岁、10岁和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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