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数据隐私国际会议”
全球主要国家与国际组织等逾300人出席
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方向

23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员长 Koh Haksoo 在首尔中区 The Plaza 酒店举行的“人工智能与数据隐私国际会议”上发表演讲。

23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员长 Koh Haksoo 在首尔中区 The Plaza 酒店举行的“人工智能与数据隐私国际会议”上发表演讲。

View original image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与英国、德国、日本等海外个人信息监管机构以及人工智能(AI)专家就人工智能监管问题交换了意见。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和数字平台政府委员会于23日在首尔中区THE PLAZA酒店举办了“人工智能与数据隐私国际会议”。会议邀请了主要国家的个人信息监管机构、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国内外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专家出席。


本次会议的意义在于,与在人工智能领域主导规制体系的欧洲核心国家(英国、德国、法国)的个人信息监管机构一道,正式启动了关于人工智能规制方向的讨论。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员长 Koh Haksoo 表示:“包括人工智能超大模型在内,自动驾驶、医疗等各个领域正在实现动态发展,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变革,但与此同时,关于人工智能副作用和风险性的担忧也同样存在。当前需要思考如何将既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原则适用于人工智能领域。”


同时,Koh Haksoo 委员长强调:“必须遵守这样一条原则,即通过透明公开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和内容等信息,从而实现可解释的人工智能。”从这一视角出发,他提出了三大政策方向:▲为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设置安全装置 ▲将以具体规定为中心的监管范式转向以原则为中心 ▲根据人工智能风险标准引入差异化监管。


此外,他还提议,为了在个人信息监管机构之间共享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议题并探索应对方案,应建立各国之间共享与人工智能相关处分案例等信息的机制,并开通负责相关问题的沟通渠道。


在上午场发表演讲的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 Anupam Chander 称:“由于各国实施不同的监管,可能出现某些国家中有特定企业不愿进入的情况。对此可以视为本国企业成长的机会,但并不清楚当地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应当通过国家间的安全措施,使数据流动成为可能。”


在下午场发表演讲的英国个人信息监管机构(信息委员会)委员长 John Edwards 表示:“必须考虑人工智能技术对隐私风险以及对公众信任的影响。虽然也存在理解数据保护相关法律与技术影响力的各种方法,但从本质上看,确保透明性、取得知情同意以及建立保护装置极为重要。各方在应对相关议题方面的协作尤为关键。”


当天,欧洲联盟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欧洲联盟个人数据保护监管机构(EDPS)、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数据保护组织的代表也表示,将继续合作,构建用于人工智能监管的一致性体系,并同意制定更为具体的方案,以便更有效、更适当地执行监管。


另一方面,与会企业如谷歌(Google)、微软(Microsoft)、Meta、三星等一致表示,为了缓解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遵守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并确保责任性至关重要,并指出有必要为个人信息保护制定合理的监管。


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国际企业也形成共识:要缓解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必须遵守隐私原则并确保责任性,同时有必要制定旨在保护隐私的合理监管。


三星电子负责个人信息业务的常务 Kim Hyonjong 称:“为将人工智能开发所需学习数据的收集与利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隐私威胁因素降至最低,希望通过官民协作,为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合理而均衡的制度性装置。”



Koh Haksoo 委员长强调:“本次讨论将成为起点,今后的后续讨论将持续推进并得以具体化。我们将积极主导参与国际讨论,有效解决人工智能时代新近凸显的隐私议题,推动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发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