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浦区,对进口水产品原产地开展特别检查
自7月1日起,新增5类必须标示原产地的水产品,扩大至共20类
麻浦区,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水产品的一般餐饮店开展原产地标示义务指导与执法检查……未按期整改将处以罚款并移送检举
麻浦区(区厅长 Park Gangsu)面向辖区内食品接待业所,联合消费者食品监察员,自即日起至本月30日开展“进口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特别联合检查”。
麻浦区内有深受居民喜爱的望远市场和农水产品市场等,为消除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决定给区民带来的水产品原产地不安,决定实施本次检查。
检查对象为辖区内一般餐饮店中经营水产品的业所,检查内容为《食品卫生法》遵守情况,包括:▲原产地标示相关事项 ▲食品等卫生处理标准的遵守情况 ▲设施标准 ▲经营者应遵守事项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 ▲其他指导与建议事项等。
特别是,自下月起,餐饮店水产品原产地标示对象将扩大,在现有15类——大比目鱼、条石鲈、真鲷、泥鳅、鳗鲡(淡水鳗鱼)、章鱼、青花鱼、带鱼、明太鱼(不含黄太、北鱼等干制品)、鱿鱼、梭子蟹、黄花鱼、金枪鱼、鮟鱇鱼、短蛸——基础上新增5类,合计达到20类。
新增加的5类水产品为:▲扇贝 ▲海鞘 ▲鰤鱼 ▲鲍鱼 ▲布氏黄花鱼。除上述品目外,凡为烹调后销售、提供而在水族箱中保存、陈列的所有活水产品,均属于原产地强制标示对象。
区政府表示,对检查结果中较轻微的违法事项,将当场立即责令整改;对其他违法行为,将给予10天整改期限,如届时仍未完成整改,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置或移送检举。
Park Gangsu 麻浦区厅长表示:“通过对进口水产品原产地的特别检查,对经营者进行正确原产地标示义务的指导和执法,不仅可以消除区民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也有助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互信。”他还表示:“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既要守护区民餐桌的健康,也要帮助辖区内餐饮经营者在信任基础上实现顺畅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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