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追加调查交通事故经过的前警察
现任警察:“都说当了35年巡警,这点都不懂吗”
前警察遭“摔投”后连打5年民刑事官司

“自称当了35年巡查的人,这种事都不知道吗?”“是不是怕我给你个‘翻盘’啊?”(警佐A某)


2018年7月14日中午,忠北忠州市一条道路上。从附近派出所出动的警官A某与交通事故受害车辆驾驶人的丈夫B某之间发生了激烈争吵。


交通事故牵出的前任与在职警察孽缘,拉锯诉讼已5年[瑞草洞法说]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试图以“肇事车辆卡车因为‘前轮爆胎’撞上了B某一方的小轿车”为由,对案件作结。反之,B某则称:“卡车是突然变道才发生事故,爆胎可能是撞击后又撞上路缘石才产生的”,并请求警方对路面的轮胎痕迹进行测量。B某强调,自己过去也当了35年警察,“这是无法断言事故经过的案件”。


A某以“调查由我们来做”为由予以拒绝。在这一过程中,A某还对B某使用了“巡查”(指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末端警察)以及指“把加害者和受害者不当颠倒”的俗语“翻盘”等说法。愤怒的B某抗议着把肚子顶了上去,A某则带有嘲讽地说:“怎么,总是想起过去的事吗?你当年学得可真奇怪。也不是不懂,就是懂得很皮毛。”


B某因妨碍公务之嫌被提起刑事诉讼,但在2020年被大法院最终判决无罪。法院判示称:“顶肚子的行为只是针对(巡查等)侮辱性言行的抗议,尚未达到妨碍公务的程度。”


B某随后发起反击,在青瓦台国民请愿网站发布请愿文章并向媒体举报。不过,他针对A某向警方提出的两次投诉均未获受理。B某在无罪判决确定后,又以捏造事实提告、侮辱、名誉毁损、玩忽职守等10项罪名控告A某,但检方以“A某不存在犯罪嫌疑”为由未予起诉。


最终,B某于2021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5000万韩元,称“因A某的违法行为遭受精神痛苦”。B某一方在法庭上还主张:“因第一次投诉而接受监察调查的A某怀恨在心,联系在小学工作的B某,威胁称‘要砍掉你的脑袋’‘小心点,我要弄死你’。”


据法律界23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2单独合议庭法官Park Yonggeun在本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B某的损害赔偿请求,裁定“由A某支付500万韩元”。合议庭认为:“可以认定A某在通话过程中对B某作出了上述言论”,从而认定其对恐吓行为负有赔偿责任。


但对于捏造事实提告、玩忽职守等B某所主张的其他违法行为,法院未予认可。合议庭指出:“‘巡查’一词是会令B某感到不快的无礼表达。但A某本身也在警界任职约30年,这是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一时冲动所言。”并称:“‘翻盘’这一说法的行为主体是警察公务员,不能视为是针对B某本人进行贬低。”


合议庭同时表示:“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驾驶人已经承认了全部过失,并表示将通过保险理赔予以赔偿”,因此“这并不是必须测量轮胎痕迹的案件”。



此外合议庭还称:“在争吵过程中,因B某的顶肚子动作,原本腰就不好的A某也可能受到了相当冲击”,“(就被判无罪的B某刑事案件而言)即便A某的主张多少有些夸张,也难以断言这是构成捏造事实提告罪的虚假事实举报。”A某对B某提起反诉,索赔1000万韩元的请求则被全部驳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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