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央行:“金融机构若扩大发行资本性证券 将对财务稳健性产生负面影响”
韩国银行发布金融稳定报告:资本性证券余额达89.4万亿韩元
发行增加将压缩当期净利润等,影响负面
部分保险公司需注意风险管理
韩国银行强调,如果国内金融机构扩大资本性证券的发行规模,可能对金融机构的财务健全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进行持续监测。
韩国银行在21日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中,就国内金融机构资本性证券的发行现状及潜在风险作出上述表述。资本性证券是会计准则上被认定为资本的债务证券。
据韩国银行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国内金融机构资本性证券的发行余额共计89.4万亿韩元。其中,银行及银行控股公司发行余额为62.3万亿韩元,规模最大,其次为保险公司(17.9万亿韩元)、证券公司(6.1万亿韩元)和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公司(3.1万亿韩元)。
按资本性证券种类划分,新型资本证券(42.6万亿韩元)和次级债(46.8万亿韩元)各占约一半。其中,银行业为遵守杠杆率监管等要求,持续扩大新型资本证券的发行。保险公司则更积极发行与新型资本证券相比发行利率更低的次级债。
韩国银行指出,如果已发行资本性证券的提前赎回、再融资发行以及替代手段的运用等无法顺利进行,可能会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管理构成压力因素。
韩国银行在假设国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资本性证券再融资发行出现困难这一极端情形时发现,对资本补充依赖资本性证券程度较高的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降幅相对更大。
韩国银行解释称:“尤其是部分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水平(100%)的保险公司,有必要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加谨慎。”
此外,如果国内金融机构扩大资本性证券发行,导致利息(股息)支付额增加,则可能通过压缩当期净利润和利润盈余,对其财务健全性产生负面影响。
从去年国内金融机构资本性证券的利息(股息)负担率来看,银行业为5.7%,保险业为9.4%,保险业的成本负担高于银行业。尤其是部分保险公司出现税前当期净亏损,或利息(股息)负担率超过20%,亟须加强监测。
韩国银行评价称,考虑到国内金融机构在本金减记和利息不支付条件方面的严格性以及良好的经营状况,目前相关风险并不大。
但韩国银行同时表示,对于在利息支付方面具有裁量权的新型资本证券而言,如果发行金融机构受到经营改善建议等监管措施,或可分配利润不足,则可能被限制支付利息,因此销售该类产品的金融机构必须向投资者充分说明相关风险。
韩国银行强调:“国内金融机构为强化资本,应优先通过普通股资本进行增资,把发行资本性证券作为在通过普通股增资存在困难时的补充性工具加以利用。”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