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申报归警察,道路占用许可归地方政府
Hong“请求权威解释”…警方“进行法律审查”
在大邱举行的酷儿庆典上,围绕道路占用许可问题,大邱市与警方之间发生了公权力冲突,引发争议。庆典已于本月17日结束,但大邱市长Hong Joonpyo要求追究大邱警察厅厅长的责任,警方也为“对等应对”开始进行法律审查。大邱酷儿文化庆典组委会(组委会)同样表示计划对妨碍集会进行的行政当局提起刑事控告与举报,预计后续影响将持续。
争议焦点在于道路占用许可。集会申报须向警方提出,道路占用许可申请则须向地方自治团体提出。对于为举行集会在道路上搭建舞台等设施时,是否还需要地方自治团体追加核发道路占用许可,双方立场相互对立。
市长Hong Joonpyo的立场是,集会申报与道路占用许可是分开的。《关于集会与示威的法律》(集示法)施行令第12条对主要城市示威限制区域作了明文规定,举行集会的东城路属于该限制区域,因此组委会理应另行提出道路占用许可申请。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4条,为了保障通行与安全,如有必要迅速采取措施,道路管理机关可以不经程序而采取所需措施。这一条款被作为市长Hong在庆典现场表示“要阻止非法占用道路”,并与大邱市和中区500余名公务员一同出现在庆典现场的法律依据。
相反,大邱警方认为,按照合法程序完成申报的集会,即便未取得道路占用许可,其正当性也应得到承认。理由是宪法第21条规定所有国民享有集会自由,而集示法第1条也规定应最大限度保障合法的集会与示威。
警方还表示,即使未取得道路占用许可,如果不能认为已出现足以必须强制解散集会的、对公共安宁秩序的明显威胁,那么行政代执行即属违法,他们已确认了这一点的法院判例。
庆典虽在本月17日一天之内结束,但余波仍在持续。市长Hong在19日警告称,“即便是为了确立合法公务执行的标准,也要彻底追究其责任”,并表示将向法制处申请作出具有拘束力的解释;大邱警方也为对等应对而启动了法律审查。
在此背景下,组委会也宣布了提起控告与举报的计划。组委会委员长Bae Jingyo当天对联合新闻社表示:“行政当局违反了集示法,在行政代执行程序上也存在问题。行政代执行应先发出劝导通知书,但他们一开始就阻止(搭建舞台等)”,并称“将最早于下周中,对妨碍庆典的行政当局提起控告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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