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因反对对朝传单在3年前炸毁联络办公室
本月16日诉讼时效届满…“保全国家债权”
统一部:“朝鲜暴力方式属明显非法行为”
韩国政府就朝鲜非法炸毁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一事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
统一部表示,因朝鲜非法炸毁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导致我方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办公楼及其毗邻的综合支援中心建筑等国有财产受损,合计损失金额为447亿韩元。政府已于14日下午2时左右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诉状,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为对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具体损失金额为联络事务所102亿5000万韩元,综合支援中心344亿5000万韩元。
朝鲜在3年前的2020年春天,由劳动党副部长 Kim Yo-jong 出面,反对对朝传单散发,同年6月16日单方面炸毁了开城工业园区内的联络事务所。根据民法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损害发生或知晓该事实之日起,经过3年即告消灭。因此,韩国政府在本月16日之前采取法律措施,旨在阻止时效完成,维护国家债权。
不过,此类措施能否产生实质效果仍存变数。即使法院作出赔偿判决,也无法对朝鲜实施强制执行。将朝鲜当局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的方案虽亦存在,但由于这同样必须以“相互同意”为基础,即便韩方提起诉讼,只要朝方不予响应,移交本身就无法成立。
一名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此举“与其说以获得损害赔偿为主要目的,不如说是为了表明不会对朝鲜蛮横态度和非法行为坐视不理,将予以强硬应对的原则和意志”。
统一部方面指出:“朝鲜以暴力方式炸毁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在法律上是明显的非法行为”,“同时,这也是对《为实现朝鲜半岛和平与繁荣以及统一的板门店宣言》等南北间协议的违反,从根本上破坏了南北之间相互尊重和信赖的基础。”该部门并补充称:“今后政府将在相关部门协作下推进诉讼程序。”
另一方面,韩国政府也在研究对朝鲜擅自启用开城工业园区内韩方设备,以及擅自拆除金刚山旅游区内南侧设施等行为追究责任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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