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署赋予侦查审查官直接侦查权…强化责任侦查
为强化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的责任侦查功能,决定赋予一线警署的案件审查官以直接侦查权。其宗旨在于强化侦查责任性,并借此赢得国民信任。
国家搜查本部,“诈骗·侵占·背信等经济案件”由案件审查官也可直接侦查
综合14日《亚洲经济》的采访内容,国家搜查本部长 Woo Jong-su 于本月8日在侦查指挥部座谈会上表示,将推进一线警署案件审查官直接侦查经济案件的方案。计划仅限于诈骗、侵占、背信等主要经济案件。当前国家搜查本正在征求一线意见,最快将在今年下半年实施。
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在采纳案件審查官意见作出不送交检方处理的决定后,如检方提出重新侦查请求,将由案件审查官担任主办侦查官,原先负责该案的侦查官则担任副侦查官。”也就是说,曾就不送交处理的法律构成进行补充意见审查的案件审查官,将重新接手该案并对结案负责。
目前,案件审查官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自行终结(立案前调查、悬案)▲对警方作出不送交检方处理意见案件的强制性审查 ▲审查逮捕、搜查等令状申请书 ▲新任侦查官的指导与辅导 ▲重大案件法律构成审查等。
今年1至5月检方重侦请求5000件……提升侦查质量
此次侦查体系调整被解读为意在提升侦查质量。根据警察厅数据,对警方不送交检方处理案件,检方提出重新侦查请求的数量在2021年为1万3659件,2022年为1万4560件,连续两年超过1万件。今年1月至5月,检方的重新侦查请求为5651件,比去年同期(6605件)减少约15%。去年重侦请求中,诈骗、侵占、背信案件共约3400件,占整体的23.4%。
今年4月,检方就警方对因涉嫌侵占而被控告的前大株集团会长 Heo Jae-ho 作出的不送交检方处理决定,要求重新侦查。警方以公诉时效届满等为由作出不送交决定,但检方认为其为逃避刑事处分而长期居住海外,相关期间应视为公诉时效中止。目前,光州警察厅反腐败经济犯罪搜查队正在重新审查该案。
在一线侦查部门,对案件审查官直接侦查的方针也引发争论。首尔某警署一名侦查官忧虑称:“如果案件审查官可以重新侦查,那么在判断困难的案件中,负责侦查的人员可能会相信重侦制度的存在,而在初期进行粗略侦查。”相反,广域搜查团所属的一名总警则持肯定态度表示:“目前侦查工作负担持续加重,若至少能由他们承担不送交案件,工作负担将大幅减轻”,“以往案件审查官的角色事实上仅停留在提出一些补充意见的程度。”
专家认为,如对不送交案件进行再审查,有望提升侦查质量。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 Seung Jae-hyun 表示:“如果案件审查官实际参与侦查,将有望形成比现在更为主动的侦查环境”,“国民也会认为,有法律审查经验的案件审查官进行追加侦查,更具有可信度。”
另一方面,统筹警察侦查工作的国家搜查本正在对侦查组织和指挥体系进行全面调整。最快将在本月内敲定“侦查重组”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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