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人称“被害人说话也挺好”“刑期过重”
递交法庭的悔过书满是喊冤内容
在“釜山回旋踢”事件中,无差别殴打独自回家的女性的加害人李某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受害者A某则担心其出狱后实施报复。
加害人提交给审判庭的悔过书,被指几乎看不出对A某有任何歉意或反省之意,甚至还写入了自己认为刑期过重、诉说委屈的内容。
A某通过社交媒体公开了李某提交给审判庭的部分悔过书。悔过书中,李某称:“因误会和错觉,对素不相识的人实施了不问青红皂白的伤害,我对此感到深刻的错误,对此理应接受应有的惩罚。”但同时又主张:“如果只是因为我前科多,那我已经为此前科全部服完了相应的刑罚。”
他接着称:“和我类似的不问青红皂白犯罪,其‘罪名和刑期’也各不相同,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我要被判这么多年有期徒刑”,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12日下午,在釜山莲堤区釜山高等法院举行的“釜山回旋踢案件”二审结束后,受害者在接受采访时流下眼泪。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2-1庭(审判长 Choi Hwan)当天下午在宣判公审中判处被告A某有期徒刑20年,并下令在信息通信网络上公开身份信息10年、限制其10年内从事与儿童相关机构的工作、以及在20年内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李某在另一份悔过书中还称:“受害者正在恢复中,我看到她说话(很利索)、写文章也写得很好。难道仅仅因为是受害者,就要把诊断书、意见书、请愿书(受害者的主张)全都照单全收吗?”
A某在去年5月被李某殴打时,头部遭到集中攻击,导致脑损伤,右腿瘫痪,不得不接受数月的康复治疗。分享李某悔过书的A某指出:“我完全看不出这个人到底在哪个部分是在反省。”
对于李某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A某也表示失望。她在13日接受CBS广播《金贤静新闻秀》采访时表示:“(听到宣判时)感觉喘不过气来。最终还是要出狱的,这让我感到非常茫然。”
她还表示:“对受害者来说,从加害人出狱那一刻才是真正的开始。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开始都还没有到来。”倾诉称,即便审判结束了,受害者感受到的痛苦并没有随之终结。
随着社会对釜山回旋踢事件的公愤不断高涨,政界也决定研究防止再犯的对策。
国民力量党于13日表示,将研究修改刑法,大幅加重加害人以报复为由对受害者实施二次伤害时的刑罚。同时,为了阻断普通人公开加害人身份信息的“私刑”争议,还将讨论放宽公开身份信息的标准、扩大公开对象的方案。
然而,有舆论认为,这类方案归根结底仍然是“亡羊补牢”。由于是针对加害行为发生之后才采取的措施,难以从根本上防止二次伤害等追加犯罪。
A某在二审宣判后与记者见面时哽咽表示:“这和要我去死没有区别。等他出狱时(李某)已经50岁了,只比我大4岁而已。对这样一个公开扬言要报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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