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被判这么多年刑期”
“不是说要让被害人恢复吗,我也在写信反省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算故意杀人未遂……太过分了”

在釜山回家途中被无差别殴打至失去意识的20多岁女性受害者案件中,所谓“釜山回旋踢”事件加害者提交的反省书被公开后,引发了网友的公愤。


从13日流传于网络社区的这份反省书内容来看,加害者A某写道:“和我类似的随机犯罪,在罪名和刑期上都各不相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我要被判这么多年有期徒刑。”接着他还写道:“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是伤害罪,而是未遂杀人罪。”


釜山回旋踢加害者的悔过书。[图片来源 受害者社交媒体提供]

釜山回旋踢加害者的悔过书。[图片来源 受害者社交媒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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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着称:“因误会和错觉,对素不相识的人实施了随机伤害,我对此深感错误。对此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同时又强调说:“如果是因为我前科多,那我已经为此前科都服完了与之相应的刑罚。”


甚至还说:“受害者正在恢复中,我看到她说话(说得很好)、写字也写得很好。是不是因为是受害者,就要无条件采信诊断书、意见书、请愿书呢?”对此反问。


对于检方在二审中将公诉事实变更为强奸杀人未遂罪名一事,他主张:“检方也同样是在硬把我往性犯罪者上套。就像‘抽签’一样,成了就算,不成就拉倒,我觉得不该是这种做法。”


受害者:“比起全身是青紫淤伤的时候,现在读到反省书更痛”
釜山回旋踢加害者的反省书。受害者社交媒体供图

釜山回旋踢加害者的反省书。受害者社交媒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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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B某在二审开庭前,将这份反省书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B某在分享加害者A某的反省书时写道:“比起当时双腿麻痹、全身布满淤青,现在阅读被告不断提交的反省书,更让我感到痛苦。”


对于自己持续确认A某提交的反省书的原因,B某表示:“是想着被告现在是不是多少有些改变了。”但她同时称:“然而每次看到这种内容的反省书,我的心就一次次崩塌。”


此前12日,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2-1庭(审判长崔桓)判处被告有期徒刑20年,并下令在10年内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公开其身份信息,10年内限制其就职于儿童相关机构,20年内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



尤其是,二审合议庭认定,追加适用的《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别法》(强奸等杀人)违法嫌疑罪名成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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