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新预告部分修订《新村金库法施行令》立法
设立出资额本说要从5亿大幅提高到50亿韩元
调整为20亿韩元并决定5年后实施
为遏制新村金库的无序增设而制定的监管法案,因业内反弹和部分部门反对而大幅后退。舆论指出,政府以“强化健全性综合对策”名义发布的法案,被政府自己削弱,导致法案原本宗旨被淡化。
据相关部门13日消息,行政安全部前一天宣布,将重新预告部分修订《新村金库法》施行令的立法案。与今年3月立法预告时公布的法案相比,仅过3个月就进行了修改,核心内容是再次降低原先严格提出的设立要件,并推迟实施时间。
去年8月,因新村金库接连发生金融事故,政府提出了“强化健全性综合对策”。当时政府认为,新村金库创立条件过于宽松,导致小规模金库大量涌现,而监管与制衡能力不足,从而引发挪用公款、呆坏账等内部控制事故。为此,政府宣布将提高设立标准,以防止高风险新村金库的无序增加,并保护会员财产。
政府原计划将设立新村金库所需的出资金提高10倍。例如,在广域市、特别市内,只要有5亿韩元就能设立新村金库的条件,将被提高到50亿韩元。市的标准则从3亿提高到30亿,邑、面从1亿提高到10亿。然而,在此次重新立法预告案中,广域市标准改为20亿,市为10亿,邑、面为5亿,比当初方案明显放宽。
即便如此,政府仍决定在2025年之前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另外,2025年至2028年间,将出资金标准分别设定为10亿、6亿、2亿韩元以上,设置过渡期。并新增加条款规定,实际监管法案自2028年7月1日起施行,由此看来,监管法案要到5年后才会真正适用。原本计划将设立新村金库时需确保的同意人数从100人提高至1000人,但这一条款被完全删除。政府以健全性对策名义推出的监管法案,在一年多时间内就被自己大幅修改。
出资金上限“50亿”曾称合理……却一下降到20亿
最初,行政安全部认为,考虑设立成本和与其他金融业种的公平性,将出资金上限定在5亿至50亿韩元是合理的。通常,为筹备金库设立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至少需要约12.6亿韩元。同属第二金融圈的储蓄银行,在1995年曾将资本金标准从1500万至6000万韩元,一举提高到20亿至60亿韩元,提升幅度超过100倍。2001年又再次提高至40亿至120亿韩元。
重新放宽设立要件的背景,是业界的担忧。新村金库中央会内部有人认为,此次法案会使设立金库变得困难。新村金库中央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这或许是考虑到新村金库作为自律性合作社这一特性所作出的决定”,同时也称:“结果来看,从原来的5亿提高到20亿,相当于提高了4倍,应该会有一定的防止无序增设的效果。”他还表示:“以最低资本金尝试设立金库本身将变得更加困难。”
其他政府部门也提出了不同意见。尤其是国务调整室被曝提出应当修改法案的意见。理由是,提高设立许可标准,与其说是强化健全性,不如说更倾向于限制竞争。如果提高出资金上限,市场准入门槛将被抬高,新进入市场的参与者会减少,由此可能产生副作用。
对于外界认为修订案宗旨被削弱的质疑,行政安全部解释称:“所谓要防止无序增设,并不是要无条件阻止(进入市场)”,而是“意味着应当由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条件的人进入”。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