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院发布公职人员履职情况检查报告
警示屡次迟到与滥用职权者代写请愿书行为
称系依内外部举报展开审计 并非以辞职为目的

韩国监察院9日表示,关于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 Jeon Hyeonhui 在2020年就当时法务部长官 Choo Mi-ae 儿子涉军中特惠疑惑作出法律解释后,对国会和媒体的应对,“难以断言属于滥用或逸脱裁量权”。


监察院当天下午公开了《公务员出勤与履职管理实态等检查》审计报告,就该事项表示“不会另行要求处分”。也就是说,当时 Jeon 前委员长在作出法律解释决定后,在国民权益委新闻稿和其在国会的说明中多次称“法律解释完全是由实务人员判断作出的”,这一事实本身予以认可,并原样记载在报告中,但认为难以据此追究责任。


监察院自去年7月底接到13件与 Jeon 前委员长出勤及履职相关的举报后,启动实地审计,历时约10个月完成调查。


监察院还决定,对关于屡次迟到等不遵守工作时间的举报,不另行作出处分。根据监察结果,从 Jeon 前委员长就任后的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归类为在世宗政府大楼办公的89天中,有83天是9点以后上班。监察院表示:“这并非恰当举止”,但“考虑到就机构负责人而言,对办公地与出差地的区分以及上下班时间的概念似乎尚未明确定立,将 Jeon 前委员长工作时间检查结果如实记载在报告中,但不另行提出处分要求”。


监察院就 Jeon 前委员长在2021年为一名因对下属实施“职场霸凌”而被处分的国民权益委局长签署请求从轻处理的请愿书,并提交给政府人事申诉审查委员会一事指出:“即便部分职场霸凌受害者自发提交了请愿书,Jeon 前委员长既是该局长的处分权者,又掌握受害者的人事权”,“作为负责杜绝职场霸凌行为的主管部门首长,此举难谓恰当”。监察院要求 Jeon 前委员长“注意避免因上述行为对职场霸凌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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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查明通过编造和提交虚假午餐计划书虚增出席人数以干扰调查工作,并利用伪造和变造的收据不当领取出差旅费728万1657韩元的 Jeon 前委员长随行秘书,监察院表示:“其违纪程度严重,且行为的故意性得到认可”,并请求给予相当于解职的处分。


不过,监察院表示,其余7项举报——包括▲法律事务所借名经营疑惑 ▲官舍自来水费不当列支 ▲用预算购买的韩服被私人使用 ▲名人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举报案件被不当拖延处理等——“未发现特别问题”。



监察院罕见地强调称:“此次针对国民权益委等机构开展的审计,是依据机构内外部举报等启动的,并非以迫使特定人员辞职为目的”,“无论在目的和契机,还是在调查方法和启动依据等方面,都与所谓‘环境部黑名单’事件审计有本质不同。”此前,Jeon 前委员长曾主张称,“环境部前国民权益委副委员长 Lee Jeonghui 因监察院审计而辞职”,并表示,当时环境部部长施压要求其提交辞呈,认为此次审计与“环境部黑名单”事件相似。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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