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追缴期从1年延长至3年
防止加入1年后“吃完就跑”
严查“绝版”营销行为
为防止保险规划师通过虚假合同获取佣金进行套利交易,金融当局将把招揽佣金的追缴期限延长至1年以上。
金融监督院6日表示,已对保障型保险产品全周期各期是否发生套利进行检查,并将佣金及激励性报酬(津贴)的支付标准改善至不会发生套利交易的水平。
所谓套利交易,是指当保险招揽津贴和手续费总额高于已缴保险费时,通过解除合同产生差额并由保险公司获取的行为。为获得津贴(激励),保险规划师与为扩大产品销售的保险公司在业内一直对此默许纵容。
目前,规划师在销售保险产品后所领取津贴的追缴期限仅为1年。在缴费满12期之前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追缴津贴,但从第2年起就没有可追缴津贴的制度依据。因此,1年后通过解约进行此类套利交易才会屡禁不止。
对此,金融监督院决定将津贴和手续费总额不得超过已缴保险费,并把追缴期限延长至24~36个月。考虑到各保险公司的准备时间,第三类保险(健康保险等)将从6月起实施,人寿保险(终身寿险等)将从7月起实施。
此外,监管机构判断在上述标准修订前,可能会出现大量虚假、假合同涌入(借“售罄”之名集中销售)的情况,因此已要求相关公司分别制定防范方案。监管当局也计划持续关注相关情况。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本次标准修订,有望从源头上切断以套利为目的的虚假、加工合同的流入”,“将整顿足以引发套利交易的混乱保险销售行为,提升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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