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父亲处受赠的价值30亿韩元级别股票被税务机关征收赠与税一事,演员Yoon Taeyoung(49岁)提起了不服诉讼,并在一审中部分胜诉。


据法律界5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2庭(审判长 Shin Myeonghui)在Yoon某针对首尔江南税务署提起的撤销赠与税征收处分诉讼中,近日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称“在追加征收的9584万韩元赠与税中,取消其中544万韩元的加算税”。


Yoon Taeyoung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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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Yoon某于2019年9月从父亲处继承了未上市法人、房地产租赁企业A公司的股票40万股。同年年底,他将A公司股票价值评估为31亿6680万韩元,并据此申报并缴纳了相关赠与税。


但税务机关指出,股票价值应增加1亿8080万韩元,认为A公司的资产价值高于Yoon某的计算。


于是,对该增值部分一并征收了9040万韩元的赠与税,以及在纳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加征的544万韩元加算税。


Yoon某提起了行政诉讼。审理过程中,围绕A公司所持有的其他4家未上市法人的股票价值评估方式成为争议焦点。Yoon某以各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账面价值”为基准,但税务机关主张,若以取得成本为基准进行评估,A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进一步增加。

首尔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 金贤敏 记者提供

首尔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 金贤敏 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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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认为,如同税务机关的解释,“账面价值”这一基准应当以取得成本为准,而非会计上的账面价值。合议庭表示:“如果将(基准)解释为会计上的账面价值,将会因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不同而产生差异结果”,“这与税收公平主义相悖的忧虑很大”。


但法院认为,对Yoon某征收加算税并不当。当时直到Yoon某申报赠与税前的2019年6月,税务机关在作出有权解释时,同时使用了账面价值与取得价值等表述,造成了一定混乱,法院据此予以考量。


合议庭补充称:“在税法解释上存在对立观点等情形下,Yoon某对其义务不知情,存在难以归责于其个人的正当事由。”



Yoon某与税务机关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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