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男子吸毒后驾车撞人称“很生气” 被判6年监禁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在吸食毒品后称自己生气,用车辆连续撞击站在人行道上的路人致其受伤,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4日消息,水原高等法院刑事第3-2庭(金东圭、Heo Yangyun、Won Iksun 高等法院法官)在被告A某涉嫌杀人未遂、违反毒品类管理相关法律等罪名的二审中,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A某被指于去年5月注射了具有精神兴奋作用的致幻剂LSD后,驾驶车辆撞上站在其住处附近便利店前的四十多岁出租车司机B某及其熟人C某,致二人受伤。


调查显示,A某在作案前在家附近走动时,向B某提出“给我咖啡”的要求,遭到无视后,便坐上停在路边、归B某所有的出租车驾驶座;在B某加以制止后,他以自己“生气”为由,从家中开车出来实施了上述行为。


A某在用车撞倒C某后,又下车对倒在地上的C某破口大骂,并用脚踩踏其躯干等,实施了暴力行为。据悉,受害者均遭遇骨折等重伤,在医院接受了治疗。



一审法院曾判处A某有期徒刑7年,但二审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情节,将刑期减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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