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支持全租诈骗受害者
配合《全租诈骗特别法》实施,1日起在区政府大楼一层设立并运营专门窗口
受理受害申报并开展基础调查,为受害者提供居住、金融、心理治疗等支持与指引
首尔江西区为支援全租诈骗受害者,正与国土交通部、首尔市等携手展开更为积极的应对。
区方面表示,自6月1日起在区政府大楼一层设立全租受害支援专门工作组(TF),并正式开始运作。
5月25日,为支援全租诈骗受害者并促进居住稳定而制定的《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及居住安定特别法》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并于6月1日公布后立即施行。
为使受害者根据特别法尽快获得居住、金融等方面的支援,关键在于尽早被认定为受害者,并准确获取有关支援方案及程序的信息。
为此,区政府在特别法施行当日立即启动全租受害支援专门工作组,开始受理受害申报及开展受害者支援等相关工作。
专门工作组负责受理全租诈骗受害申报,并对受害事实开展基础调查。
如要申报全租诈骗受害,基本需向专门工作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人信息提供及查询同意书。
此外,为确认受害事实,还需提交以下追加材料:▲房东破产宣告决定书或个人重整程序启动决定书复印件 ▲与强制拍卖、公开拍卖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可确认支付令、判决正本等执行名义的文件复印件 ▲承租权登记相关文件等。
专门工作组将调查是否符合以下四项受害者认定要件:▲是否具备对抗力并取得确定日期,或已设定承租权登记 ▲保证金在3亿韩元以下(可根据受害者情况最多调整至5亿韩元) ▲是否已发生或预计会发生多名承租人受害 ▲房东是否有不履行返还保证金债务的故意等。
调查结束后,将把结果报告书提交给首尔市和国土交通部全租诈骗受害支援委员会,由委员会作出全租诈骗受害者认定,并就拍卖及被查封住房的处置提出延期、停止等后续措施请求。
专门工作组今后还将积极开展面向受害者的居住、金融支援咨询及转介、心理治疗等后续支援工作。
代理履行江西区厅长职务的Park Daewoo表示:“通过专门工作组,将与国土交通部、住房城市保证公社、首尔市等多家机构快速共享信息,构建协作体系,尽最大努力确保受害者能够迅速获得支援。”
区政府还计划积极配合国土交通部运营的“上门全租受害咨询站”。
上门全租受害咨询站将走进各地区,为受害承租人提供法律及心理、金融与居住支援等咨询服务。
运营地点为各洞居民中心:花谷本洞(5日、7日)、花谷1洞(8日至9日)、花谷2洞(12日至13日)、花谷6洞(14日至15日)、花谷8洞(16日),运营时间为中午12点至下午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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