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附上“代表生日该出多少钱”文档
网民批评,公司称“是员工自发行为”
有帖子爆料称,富川一家连锁加盟公司以“代表生日”为由,禁止员工在这一天请年假。甚至还向副社长以下全体员工收钱,引发公愤。
1日,在线社区Bobae Dream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某中小企业代表过生日,竟向员工收钱”的帖子。发帖人还附上了公司向全体员工发送的《【公告】禁止在连休后首个上班日使用年假》的内容。
公司公告内容称:“请各位拥有年假审批权的部门长务必禁止员工在连休前后使用年假”,并表示“因公司业务原因,不得已对年假使用日期进行调整协商,并不违反《劳动基准法》”。
公告还补充称:“请再次向大家明确说明,在连休前后使用年假,是与高效、集中地开展工作背道而驰的行为。”
此外,公司还附上了一份文件,标明每名员工为代表生日应缴纳的金额。副社长、专务、常务、理事等需缴纳7万韩元,部长和次长5万韩元,科长及以下员工3万韩元。
1日,网络社区 Bobae Dream 上发布了一篇题为“说是某家中小企业代表的生日,居然向员工收钱”的帖子。 [图片来源=网络社区 Bobae Dream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该帖子在一天之内就获得约16万次浏览量和560多条评论。评论中写道:“活了这么久第一次见这种情况”、“应该向劳动厅提交陈情书”、“那反过来,公司会给员工过生日吗”等。
《劳动基准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自己希望的时间自由使用年假。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能在其提出申请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休假。
对此,公司方面表示:“值代表理事花甲之际,员工们想为其举办花甲宴,是员工自发的行为,绝对不存在经营者的指示,而且所谓‘引发员工公愤’的说法也不属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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