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城南市已为残障人士投保一项保险,如其在驾驶电动轮椅或电动代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最高可获赔偿金2000万韩元。
城南市近日与三星火灾保险公司签订了“残障人电动辅助器具责任保险支援相关合同”,并于2日对此予以公布。
保险承保期限为本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为期1年。
凡在城南市登记在册、户籍在城南市的残障人士(以目前为准共3万6136人),均无需另行办理手续,即可自动参保,在发生事故时作为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
保险金在电动辅助器具行驶过程中,如对行人或汽车等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物损害时,按其赔偿责任部分予以支付。
保障金额为每次事故最高2000万韩元,自付金额为5万韩元。理赔次数不设限制,可多次获得保险支持。但不包括对被保险人本人损失的赔偿。
申请理赔时,可联系相关保险公司客户中心,索赔时效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
城南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残障人士主要使用的电动辅助器具,根据现行《道路交通法》,必须在步行道而非车行道通行,因此暴露在与堆放物品或行人发生接触事故的风险之中”,“为在发生事故时减轻残障人士的经济负担,并提升出行便利性,我们推进了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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