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在要求维持职业棒球独家转播权的请托中收受黑钱,并向特定公司提供优惠,一名韩国棒球委员会(KBO)高管被移送法院审判。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3部(部长检察官 Kim Sumin)于31日以背任收受、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等罪名,对负责KBO联赛转播权业务的子公司KBOP(Keibiopi)高管 Lee某不予拘留起诉。Lee目前兼任KBO高管。
向Lee行贿的KBO转播权销售代理公司 Acla Entertainment(Acla)代表 Hong某,也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挪用公款等罪名被不予拘留起诉。Acla是负责销售KBO联赛海外转播权的代理商,同时也是运营SPOTV等电视频道的大型企业。
Lee被指在2013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接受Hong提出的“维持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独家转播权”的请托,通过配偶伪装提供虚假服务的方式,分41次收受共计约1.95亿韩元。当时Lee在KBOP负责职业棒球转播权销售工作。
检方认为,垄断有线电视及IPTV职业棒球转播权的Acla,在2013年6月互联网协议电视转播权也被赋予体育有线电视三家广播公司(KBSN、MBC Sports Plus、SBS Sports)后,开始进行请托。经调查结果显示,Acla确实获得了优惠。
2013年因第10支职业棒球队成立,职业棒球比赛场次由每天4场增至5场,KBOP将新增的第5场比赛的IPTV转播权授予Acla。此外,2016年在重新签订IPTV转播权合同时,排除原本拥有共同转播权的公司,仅将两场比赛的转播权授予Acla。
检方认定,Lee的妻子表面上以业余棒球记者身份向Acla提供内容并获取报酬,但实际上是通过伪装为正常合同的方式,收受请托对价。
Hong因涉嫌为向Lee支付虚假服务费用而挪用其经营的另一家公司资金,被提起公诉。由于背任行贿罪在2021年8月已超过追诉时效,因此未被适用。其还涉嫌向前任KBO高管支付约3.1亿韩元虚假顾问费,以及将本人所有公司约7.8亿韩元资金用于支付公寓认购款和偿还个人债务。
此前,首尔警察厅金融犯罪搜查队于去年5月将Hong的挪用嫌疑移送检方,但对Lee的背任收受嫌疑作出不移送处理。在检方要求重新调查后,警方仍维持不移送意见,检方遂要求移送案件,并于今年3月对KBO和KBOP办公室实施了搜查扣押等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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