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投资者对债券投资的关注度上升,金融监督院就债券投资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提示。


31日,金融监督院表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应充分认识到债券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而且不享受存款人保护。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个人投资者去年在场外债券的净买入规模增至前一年的4.5倍,达到20.6万亿韩元。


债券投资本质上是向发行机构出借资金,一旦发行机构破产,本息回收将变得困难。次级债券虽然相较于普通债券利率更高,但在优先级债券完成清偿之后才能回收本息,因此当发行机构破产时,可能会发生本金损失。


近期金融机构销售的条件式资本证券,属于次级或劣后级(新型资本证券)债券,清偿顺位较低。


一旦发行机构被指定为问题金融机构,其偿还债务和支付利息的义务都将消失,因此需要特别注意本金损失风险。金融监督院称:“债券不同于活期或定期存款,被排除在存款人保护对象之外,因此不要因为债券被认为比股票安全就掉以轻心,必须审视债券发行机构的破产风险后再进行投资。”


金融监督院还表示,进行债券投资时,不应只确认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还要核实销售机构对金融产品单独评估后给出的产品风险等级。投资者除收益率、到期日等基本信息外,还应通过投资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文件,仔细核查发行机构的业务风险等相关信息。



购买场外债券时,最好先与信用等级和剩余期限相同的其他债券进行价格(收益率)水平比较后再决定是否投资。同时也要注意,债券价格会随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化,投资后中途卖出可能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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