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须先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

宪法法院就一项要求餐馆和网吧(PC房)经营者为预防新冠肺炎而限制营业时间、并对使用者之间保持距离负有义务的首尔市公告作出决定,认为必须先经过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


25日下午,为宣告宪法诉愿案件的判决,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裁判官们进入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座。 韩联社供图

25日下午,为宣告宪法诉愿案件的判决,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裁判官们进入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座。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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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31日表示,在针对首尔市发布的《关于根据调整社交距离对娱乐设施及餐馆等实施聚集限制措施的公告》等提起的宪法诉愿审判案件中,裁判官一致作出驳回决定。


经营餐馆和网吧的申请人主张,首尔市长自2020年10月12日至同年12月28日为防止新冠肺炎扩散,下令餐馆保持桌与桌之间的间距,晚9时至翌日早5时仅允许打包和外卖,对网吧则在晚9时至翌日早5时停止营业,要求遵守上述防疫守则的公告侵犯了其基本权利,并据此申请宪法诉愿审判。


宪法法院认为,首尔市的公告属于抗告诉讼对象的行政处分,其请求撤销具有诉之利益,但同时认为,应当优先经过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


宪法法院指出:“首尔市的公告是向餐馆和网吧的管理者、经营者课以遵守一定防疫守则义务的行为,是以作出行政处分为意图而发布争议公告的”,并判断称:“大法院也曾以与争议公告具有同一规定的首尔市限制线下礼拜公告属于抗告诉讼对象的行政处分为前提作出过判决。”



宪法法院接着表示:“虽然争议公告的效力期间已经届满,其效力消灭,即便将其撤销也无法恢复原状,但由于与争议公告相同或类似的防疫措施今后仍有可能反复实施,且有必要对其作出法律上的说明,因此例外地认定存在请求撤销该处分的诉之利益”,“在未经过行政诉讼等事前救济程序的情况下,直接申请请求撤销该公告的宪法诉愿审判,不符合补充性要件,属不适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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