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酒钱带利息共还450万韩元” 20多岁施暴者校园暴力恶习难改被判监禁
一名威胁同学并勒索数百万韩元的二十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30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法官 Lee Jonggil)以抢劫致伤罪起诉的A某(20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A某被指控于去年10月10日殴打B某并抢走300万韩元。他以自己替对方垫付了150万韩元酒钱为由,要求连本带利偿还共450万韩元。
同月15日,他又以“B未能偿还450万韩元酒钱中的150万韩元,你替他还”相要挟,试图以类似手法从初中同学C某处勒索300万韩元。但因C某下车后逃跑,犯罪未遂。
调查结果显示,A某此前与B、C两人在夜店饮酒后,替二人支付了30万韩元酒钱,随后虚假夸大酒钱数额,企图借机强行勒索钱财。
据悉,A某利用了B某等人从学生时代起就惧怕他,并曾被其勒索或借钱给他的情况。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被告人在因其他犯罪接受保护观察期间,又实施抢劫致伤等犯罪,过去也因暴力、伤害、强迫等行为多次被移送为少年保护事件”,“其蔑视法律的态度明显,如不予以严惩,担心再次制造无辜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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