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给付和自费项目除外

今后,未满2周岁婴幼儿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发生的住院诊疗个人自付费用将全部免除。对于收载时间较久或正在进行临床再评价的7种药品成分,将开展医保给付适宜性再评价。


Park Minsu 保健福祉部第二次官30日在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上发言。保健福祉部提供

Park Minsu 保健福祉部第二次官30日在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上发言。保健福祉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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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福祉部表示,已于30日上午召开第9次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次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会议上,作为此前3月低生育老龄社会委员会发布的《低生育·老龄社会政策推进方向及课题》的后续措施之一,为支持儿童健康成长,决定将未满2周岁住院诊疗的个人自付费用降为零。但在医保给付范围(5%)内,选择性给付、非给付等项目被排除在个人自付费用减免对象之外。


本次决议是基于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等生命早期需要集中治疗的儿童数量呈增长趋势而作出的。实际上,未满2周岁儿童的人均年诊疗费用为117万韩元,高于2至8岁儿童的62万韩元。保健福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严重的低生育形势,制定了改善个人负担的方案”,并说明称:“计划以今年下半年实施为目标,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


2024年药品医保给付适宜性再评价对象成分也已选定。再评价对象为收载时间较久(1998年至2001年)的成分以及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正在进行临床再评价、被提出有必要对其临床有效性等进行重新审查的7种成分。



具体包括:▲硫辛酸(缓解神经炎)▲盐酸普仑洛卡司水合物(抗过敏药)▲盐酸伊托必利(消化系统用药)▲盐酸沙格雷酯(改善缺血性症状)▲左多罗普利嗪(镇咳祛痰药)▲莫沙必利(消化系统用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镇咳祛痰药)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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