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优惠足以吸引高科技企业设施入驻吗
差别电价方案或引发首都圈居民反弹

随着根据各地区电力生产量和输配电设施差异来调整电价的《分散能源活性化特别法》于本月25日在国会获得通过,有意见指出,有必要就扩大对能源储存系统(ESS)、部门耦合(P2X)等的投资,以及在首都圈居民中形成共识等,探索具体方案。


25日,在第406次国会全体会议上,以190票赞成(5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的《分散法》内容包括,构建一套能够在电力需求地附近生产并消费电力的系统。其要点是,在像釜山这样电力过剩供应的地区,提高电力需求;在像首尔这样电力自给率较低的地区,则通过强制安装来扩大分散能源的普及。实际上,拥有核电站的釜山电力自给率为192%,而首尔的电力自给率仅为11%。


对居住在发电站附近的当地居民比远距离居民少收电费的“电价差别制”也是一大支柱。随着法律通过,发电站相对较少的首都圈电价有可能上涨,而发电站较多的地区电价则有较大可能相对下降。此前在韩国,多数在海岸地区建设大规模发电站,并通过长距离输配电网向远距离需求地区输送电力,运营的是“中央集约型”电力系统,不论距离远近都向用电方收取同等能源费用,由此引发了公平性争议。


首都圈以外地区则期待借法律实施之机,引进数据中心等高端企业设施。作为《分散法》代表提案人的国民力量党议员 Park Suyoung(釜山南区甲)表示:“一旦实施电费地区差别收费制,核电站所在地区将引进新产业,通过这一过程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并有助于解决地方人口流失问题。”也就是说,预期电力供应充足的非首都圈地区将以低廉电价作为诱因,吸引企业和产业入驻。


但像数据中心这样的设施是否会仅仅为了享受电价优惠而落户非首都圈,仍存在不确定性。专家指出,由于偏好在首都圈工作的倾向,企业可能难以招聘到人力,从未来设施出售的可能性来看,相较地方,首都圈可能更具优势。


按照差别电价制度,需要承担更多能源成本的首都圈居民能否形成共识,也是重要课题。在电价本身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实施差别电价制度,预计需相对多缴电费的居民将会产生反弹。据悉,本次法律通过过程中,首都圈选区议员也曾表示反对。


还需要探索为实现电力需求分散及扩大过剩供电储存与转换的具体方案。能源经济研究院本部长 Lee Yusu 表示:“电力供需的地区性不匹配是最大问题”,“关键在于让地区内生产和供应的发电量在当地消化,并利用能源储存系统储存剩余电力,或以热能、燃气等形式进行转换(如P2X方式),但在这方面,关于经济性和成本等问题尚未解决,还需要时间。”


产业通商资源部计划在年内制定《分散法》主要制度的落实所需的分散能源活性化综合对策,并出台施行令及施行细则。该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制定《分散法》,有望在电力供需的地区单元实现供需一致,从而通过避免因电力供需差距而新建输电网,创造分散带来的效益”,“将实现向在本地区生产的能源在本地区消费的系统转变,并有望利用信息通信技术(ICT)催生能源新产业。”



法律通过后,分散能源特色地区的指定也备受关注。济州道在法律通过次日立即发布新闻稿,表示将加快推进特色地区指定。一旦成为分散能源特色地区,可适用电力交易特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者与消费者可以与韩国电力公司直接进行电力交易。济州道于26日表示:“将集中推进争取全国首个分散能源特色地区的后续措施”,“在法律实施前的一年视为‘黄金时间’,将正式推进分散能源特色地区设计、社会共识扩散等工作。”

《分散能源法》虽已通过…电力需求分散仍是课题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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