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in 就“黄信封法”发言引发真相攻防
执政党组委委员:“从未讨论过黄信封法,是虚假事实”
实际上曾讨论一次,却删减 Kim 议员部分发言后主张

围绕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共同民主党干事Kim Youngjin议员就“黄色信封法”发表的“法制司法委员会怠于履职”言论,掀起了一场真相攻防战。针对Kim议员24日接受YTN电台采访时的发言,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批评称,Kim议员“毫无责任地倾泻虚假事实”,而Kim议员则反驳说,国民力量党“在歪曲事实”。


那么,Kim议员在“黄色信封法”相关问题上,是否真的散布了虚假事实?


环境劳动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的《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俗称“黄色信封法”)在法制司法委员会被搁置,未能提交全体会议表决,随后环境劳动委员会推动将该法案直接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上述争议。本报对事实关系进行核实后确认,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在引用Kim议员发言时删除了部分内容,从而歪曲了其发言本意。


事情经过如何

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24日上午在国会新闻发布室通过立场文件指出:“共同民主党干事Kim Youngjin声称,‘曾请求法制司法委员会进行建设性讨论。已经过去90天了,但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Kim Do-eup一次都没有进行讨论。可以说是在怠于履行职责’,这是虚假主张。”


他们接着表示:“正如媒体早已报道的那样,‘黄色信封法’在2月21日通过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后,又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两次被列入议程并进行了讨论。3月27日的法制司法委员会上,朝野围绕该法案进行了约150分钟的深入讨论。4月26日的法制司法委员会会议上,原计划在雇佣劳动部、法务部、法院行政处、法制处长等出席的情况下,对‘黄色信封法’进行深入讨论,但由于共同民主党单方面退场,未能进行充分讨论。”


4日上午,在国会举行的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执政党干事、国民力量党议员 Lim Ija 就将“黄色信封法”本会议直付表决要求案列入议程一事向委员长 Jeon Haecheol 和在野党干事、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in 抗议后,正返回座位。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4日上午,在国会举行的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执政党干事、国民力量党议员 Lim Ija 就将“黄色信封法”本会议直付表决要求案列入议程一事向委员长 Jeon Haecheol 和在野党干事、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in 抗议后,正返回座位。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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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法制司法委员会已经两次审查“黄色信封法”,但Kim议员却在电台采访中虚假声称从未进行过审查。


对此,Kim议员当天在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出反驳。他表示:“由于国民力量党在歪曲事实,因此我要说明,我所说的法制司法委员会一次都没有就劳动组合法第2条、第3条进行讨论,是指在本次5月临时国会上一次都没有讨论,这一点是明确的。”他还说:“4月临时国会上虽然将法案交付法制司法委员会,但既未进行实质性的体例、用语审查,却以所谓向法院行政处、法制处等多处征求意见为名,采取拖延会议的‘卧床足球’式做法。实际上,这与其说是为体例、用语审查进行法律审查,不如说是为了拖延、阻碍该法案处理的一种‘卧床足球’式应对。这一点我要讲清楚。”Kim议员的解释是,其发言是指出在5月临时会期间未进行法案审查。


那么,Kim议员是在为了抨击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审查迟缓而歪曲事实,还是只是口误?


那么事实真相是什么

通过回听当时YTN电台节目中Kim议员的完整发言,可以确认其内容如下:


“在4月最后一次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虽然已经过去60天,但我们还是请求法制司法委员会进行建设性讨论。超过60天了却未予处理,我们请求再花点时间进行讨论,但如今已经过去90天,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Kim Do-eup一次都没有进行讨论。可以说是在怠于履行职责。所以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因为在劳动现场,矛盾仍在持续,因天价损害赔偿而引发的诉讼也在进行之中,现在是该作出决断的时候了。因此,今天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将按照国会法程序处理该法案。”


对比Kim议员的实际发言内容与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引用的句子,二者之间相差大约一句话,即“超过60天了却未予处理,我们请求再花点时间进行讨论,但”这一部分。如果将这句话一并纳入,对其发言本意进行解读,可以看出,Kim议员是在指出:根据国会法第86条关于常任委员会可直接提交全体会议的要件,法案在法制司法委员会被搁置超过60天时,环境劳动委员会已敦促法制司法委员会予以处理;此后又额外过去了30天,法制司法委员会仍未进行进一步讨论。


实际上,在上月25日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环境劳动委员会委员长Jeon Hae-cheol(共同民主党籍)在会议尾声表示:“作为环境劳动委员会委员长,我敦促法制司法委员会尽快审查并处理本委员会经过充分审查并表决通过的这一法案。”他还说:“如果法制司法委员会仍不推进审查,环境劳动委员会将在下次会议上依据国会法采取必要措施。”


综合上述事实,可以认为,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在引用Kim议员发言时删减了部分内容,从而歪曲了其发言本意。


不过,Kim议员的发言内容在事实关系上也并非完全无懈可击。


这是因为,“黄色信封法”在移交法制司法委员会超过60天之后,法制司法委员会确曾就该法案进行过审查。上月25日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次日——上月26日的法制司法委员会会议上,虽然未对“黄色信封法”进行处理,但仍有部分讨论。当然,Kim议员在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解释中补充说明,他所说的“一次都没有讨论”是指5月临时会。


另一方面,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相关人士解释称,本月16日召开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已将“黄色信封法”列入议程。也就是说,进入5月后,法制司法委员会也曾尝试就“黄色信封法”展开讨论。但从实际速记记录等资料来看,当天“黄色信封法”虽被列为议程第173号,会议却只审查到第151号为止,“黄色信封法”并未被正式提案审议,亦未展开讨论。国会议案信息系统的统计也显示,法制司法委员会仅在3月和4月两次就该法案进行过讨论,5月并无相关讨论。


争议的本质是什么

此处还需进一步考察的一点是,双方为何围绕法制司法委员会是否审查“黄色信封法”等问题展开如此激烈的攻防。


双方交锋的原因在于国会法第86条第3款中关于主管常任委员会可以绕过法制司法委员会,直接将法案送交全体会议的一句条文。该条规定,如果移交法制司法委员会的法案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自移交之日起60日内未完成审查,主管常任委员会可通过各党干事协商一致或由该常任委员会委员五分之三表决同意,将法案绕过法制司法委员会,直接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要使环境劳动委员会得以将“黄色信封法”直接提交全体会议,必须满足一个要件,即法制司法委员会是“没有理由”未完成审查。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之所以对Kim议员的发言提出质疑,正是出于这一点。他们试图主张,法制司法委员会虽然尚未完成审查,但存在未能完成审查的理由;而Kim议员则通过电台采访等方式,强调环境劳动委员会有必要启动直接提交全体会议的程序。


剩下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解读“没有理由”这一表述。



此前被直接提交全体会议的《粮食管理法》和《护理法》,由于在法制司法委员会长期搁置,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没有理由”而未完成审查的要件。相反,就“黄色信封法”等案而言,由于在60日之前法制司法委员会已经开始审查,因此对于能否认定为“没有理由”而未进行审查,存在不同解读。对于与“黄色信封法”情况类似、在法制司法委员会部分审查后被直接提交全体会议的《广播法》,国民力量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以“侵犯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体例、用语审查权”为由,已向宪法法院提起权限争议审判。“黄色信封法”很可能也会走上同样路径。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Yoon Jae-ok在25日国民力量党最高委员会议上表示:“由于‘黄色信封法’仍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中,因此我们认为直接提交全体会议违反国会法,将考虑就此提起权限争议审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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