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法律程序诉讼费用减免76.6%
通过快速回收政策资金为中小企业再挑战夯实基础
中小风险企业振兴公团(理事长 Kim Hakdo,以下简称“中振公”)26日表示,随着第406届国会(临时会)本会议通过了《关于诉讼促进等的特例法》(以下简称“诉促法”)修正案,中振公被指定为支付命令公示送达特例适用机构。本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将作为政策金融机构的中振公指定为公示送达特例机构,作为对《民事诉讼法》的例外,允许在不经过诉讼程序的情况下申请支付命令。
目前,银行或金融类公共机构已通过立法,可以在不经过诉讼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公示送达,但中振公被排除在适用机构之外,导致中小企业和中振公双方都在承担不必要的费用。根据本次法律修订,中振公通过公示送达方式获得支付命令,每年可节省约10亿韩元的诉讼费用,并有望将平均6至10个月的处理周期大幅缩短。例如,在诉讼标的金额为1亿韩元的案件中,若申请支付命令,需缴纳的诉讼费约为4万韩元,仅为提起诉讼时需缴纳的40万韩元诉讼费的十分之一。按照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至少两次出庭,而若通过支付命令程序,在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可立即取得执行依据。
Kim Hakdo中振公理事长表示:“一直以来作为一线长期夙愿的中振公被指定为支付命令公示送达特例机构,有望通过降低诉讼成本、加快资金回收,提升基金健全性”,并称“将全力以赴做好政策支持工作,使本次法律修订的效果能够切实转化为对我国中小风险企业再腾飞、再出发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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