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拟于6月底发布会计改革改进方案
自律6年+指定3年的周期指定制维持现行不变
缩减职权指定事由…合并资产低于2万亿的上市公司暂缓内部会计审计

韩国会计学会于上月10日在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会馆举办的“会计改革制度评价及改进方案”研讨会。照片由记者 Lee Jeongyun 提供

韩国会计学会于上月10日在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会馆举办的“会计改革制度评价及改进方案”研讨会。照片由记者 Lee Jeongyu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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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通过新外部审计法(外部审计法修正案)推进的会计改革制度引入效果并不明显,而企业界的困难却较大,金融当局将于6月底发布以“放宽”为重点的改进方案。将维持现行的周期性指定制不变,同时减少职权指定事由。对资产不足2万亿韩元的上市公司,将暂缓实施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准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审计。


据金融当局、金融投资业界及会计业界30日消息,去年9月,金融委员会与企业界、会计业界和学界共同组建的“会计改革评估·改善推进团”将于6月底发布会计改革改进方案。根据金融委员会委托韩国会计学会开展的研究结果,在未能明确确认改善审计质量等效果的同时,审计报酬、审计时间以及小时审计报酬等全都增加,企业负担沉重,因此预计此次将重点围绕“放宽”方向进行调整。


一位熟悉金融当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关于周期性指定制,基于制度至少要运行一个周期(cycle)后再作判断的共识,加之需要修改法律,最终得出维持现行制度的结论”,“鉴于预料到曾要求废除该制度的企业将会反弹,决定改为减少职权指定事由。”他还补充称:“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会计业界与企业方面的神经战十分激烈,金融当局也颇为苦恼,但最终还是将重点放在放宽上。”


周期性指定制“6+3”照旧……企业界称“非常失望”

自2019年正式实施的周期性审计人指定制,是指企业连续6年自主选任审计人后,接下来的3年由金融当局指定审计人的制度。该制度是根据在大宇造船海洋粉饰会计事件后,于2018年11月实施的新外部审计法修正案而引入。该制度实施后,虽有评价认为会计透明度有所提高,但企业方面持续提出审计时间和成本大幅增加的不满。企业还不断吐槽称,审计人过度索要资料的情况也有所增加。


某企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对公司缺乏了解,导致受检过程中的低效相当严重,与前任审计人意见分歧频繁,重编财务报表的情况也变得更加常见。”另一家企业相关人士则抱怨称:“指定审计人态度强硬、主张单方面,甚至还索要从未提出过要求的资料。”


韩国会计学会也承认:“以2021年为基准,在上市公司中,指定审计人(周期性指定及职权指定)的选任比例已超过50%,由指定审计人选任引发审计报酬急剧增加,以及审计人过度且不合理的要求增多等意见不断出现;并且考虑到审计人选任方式原则上应为自由选任方式,指定审计比例超过50%的现行制度确有必要予以放宽。”


会计业界曾提出,将周期性审计人指定制中的自由选任期限由现行的6年延长至9年,或将指定期限由现行的3年缩短为2年的方案。但将指定期限缩短为2年可通过实施令加以调整,而将自由选任期限延长至9年则需要修改法律。尤其是企业界认为,将指定期限缩短为2年实际上意义不大,反而会因频繁更换审计人而加重疲劳感。此外,审计合同一般以3年为一个周期签订。


企业界主张,这一制度仅在韩国存在,人为扭曲了审计市场,加剧了审计人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因此希望予以废除。某企业相关人士表示:“既有研究结果已予以证明,而企业一线的声音也指出,根本无法确认、更无法切实体会到会计透明度提升的效果”,“周期性指定制从根本上看,是当局对市场进行人为干预的制度,在可持续性方面存在问题,因此有必要寻找能够替代该制度的根本性会计监管方案。”


金融委员会认为,将自由选任期限延长至9年因涉及修改法律且可能引发各种不利因素,难以实现;同时也认同企业界关于将指定期限缩短为2年意义不大的判断。但在是否废除该制度的问题上画清了界限。会计业界一位高层人士表示:“韩国会计学会直接向金融委员会建议,应在周期性指定制充分实施、即一个周期结束后,基于积累的数据重新进行分析,并据此开展全面再检讨”,“金融委员会也因此决定维持周期性指定制现行不变。”


某企业高层人士指出:“现政府提出要以企业监管的全球标准为目标,但国会立法调查处和韩国会计学会却无视来自一线、关于业务低效和成本负担导致企业损失严重的现实与声音,仅以‘先观望’的态度决定维持这一世界唯一、非正常的制度,实在令人非常失望”,“希望金融委员会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2至3年内),重新检讨周期性指定制的成本与效益,并给出结论。”


指定事由预计将由现行27项减少

指定事由将由现行的27项减少。职权指定制,是指在证券期货委员会审理结果导致的指定审计人措施、在选任期限内未选任审计人、拟上市、被指定为管理股票、连续3个会计年度出现营业亏损(财务标准)等27项职权指定事由中,在为保护投资者需要进行公正审计的情况下,由当局指定审计人的制度。由于周期性指定制将维持现行不变,此举被解读为减轻企业负担的配套措施。


[独家]周期性指定审计人制度维持现行方向…会计改革修订方案轮廓初现 View original image


作为放宽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改进方案之一,对资产不足2万亿韩元的上市公司,将暂缓实施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准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审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为编制并披露可靠的财务报表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情况报告在内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全盘进行验证。根据新外部审计法,认证层级也从“审阅”提升为“审计”。单体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已于2019年实施。今年起,对资产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此后,计划于2024年扩展至资产在5000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2025年则扩展至全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范围仅限于单体(个别)企业财务信息。


围绕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会计业界与企业界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会计业界指出,随着Osstem Implant和友利银行等多起挪用事件的发生,社会对内部会计管理的要求已大幅提高,并主张如果对该制度进行放宽,将削弱以提升企业透明度为宗旨的制度引入初衷。尽管企业存在成本负担,但为了打造在国内外都获得信任的资本市场、实现可持续经营,制度应按原计划运行。


企业界则持相反立场,尤其对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反感强烈。某企业相关人士称:“在单体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尚未完全落地的情况下,推行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为时尚早。”


反感情绪高涨的主要原因在于成本问题。企业界认为,从制度完善的角度看,虽可欢迎,但从成本与效益的角度考量,与其暂缓实施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如直接废止更为妥当。据悉,资产总额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其子公司数量大致在100至400家之间,如若为推行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而在所有子公司中建立相关制度,将在效益有限的情况下大幅加重成本负担,且在实务操作中也会面临更多困难。


企业界还强调,早于韩国引入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美国,与韩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将海外子公司也纳入范围,但若当地法律并未规定内部会计管理义务,则相关子公司的抵触情绪较大,制度构建并不容易。美国以合并报表为基准较为普遍,而韩国则同时使用单体(个别)和合并基准,审计环境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若企业并非隶属于与美国同等经济实力和国家信用度的国家,就难以对海外子公司实质性且高效地实施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此外,还有意见指出,美国企业中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较多,而韩国企业中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100%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难以像美国企业那样,向子公司强制推行合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企业界还表示:“在美国,基于一贯的研究结果表明小型企业存在成本负担,美国持续扩大对小型企业的审计豁免范围。”



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争议如此尖锐的背景下,金融当局决定转向放宽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方向,被解读为在会计业界表明反对立场的情况下,仍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纾解企业困难更为妥当。中央大学经营学系教授Jeong Dojin表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引入初衷,是如果不在内部进行管理,外部就无法纠正错误的会计处理;但在单体企业层面已经足以发现错误事项的情况下,在现阶段将其提升至合并基准,成本将超过效益。”他接着解释称:“社会成本会因环境而异,当时并非加息周期”,“如果以‘待经济稳定后再实施制度’的方式发布相关计划,那么金融当局的判断将更为恰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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