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最低工资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差别化”成核心争点
在新冠疫情和高物价等“四重苦”下,自营业者面临倒闭危机
“应从低于最低工资比例高的行业开始实行差别化”
为决定明年最低工资标准而召开首次会议的最低工资委员会,预定于2日在首尔麻浦区西部雇用福利Plus中心举行,当天大楼外悬挂着今年最低工资指引横幅。此前,原定于上月18日举行的首次全体会议,因劳动界人士在会场内示威,要求担任公益委员干事的淑明女子大学教授 Kwon Sunwon 辞职,会议甚至未能开始便告流产。摄影=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View original image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业要求从明年起按行业和企业规模实行差别化最低工资的呼声日益高涨。业界主张,一刀切适用最低工资正在抑制就业,对国家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最低工资差别化”是尹锡悦政府的总统选举竞选承诺。尹总统在作为候选人期间多次表示,有必要按行业和地区对最低工资进行区分。去年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上曾就按行业差别化方案进行表决,但遭到否决。此后,政府为评估差别化的外溢效应等问题,开展了研究课题。完成的报告已于今年3月提交最低工资委员会。本月起,为决定明年最低工资而召开的最低工资委员会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差别化由此迅速成为主要争议焦点。
按行业差别适用在我国首次引入最低工资的1988年就已具备法律依据。《最低工资法》第4条第1款规定,在确定最低工资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可以按事业种类进行区分”。最低工资实施首年仅对10人以上制造业实行了差别适用,但在劳动界强烈反对下,此后30多年事实上被束之高阁。站在最低工资即将迈入1万韩元时代的当下,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业对差别化的要求之所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是因为在新冠疫情冲击叠加高物价、高利率、高汇率、高工资的多重压力下,被逼到关门边缘的个体经营者大幅增加。
业界以“低于最低工资比例”作为差别化必要性的依据。所谓低于最低工资比例,是指领取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占比。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以统计厅资料为基础,对去年8月各行业低于最低工资比例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林渔业”(36.6%)和“住宿及餐饮业”(31.2%)超过30%,而“专业、科学及技术服务业”(2.8%)、“信息通信业”(3.1%)、“制造业”(4.6%)则不足5%。全部行业平均为12.7%。按企业规模来看,5人以下经营场所为29.6%,最高;30人以下为19.9%,30人以上为4.6%,300人以上仅为2.3%。服务业越小微、企业规模越小,低于最低工资比例越高。中小风险企业研究院政策咨询中心主任Choi Saekyung表示:“既然按行业和规模支付最低工资的能力存在差异,就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最低工资实行差别化。”他接着指出:“如果担心形成‘烙印效应’或低工资固化等问题,也可以借鉴海外做法,在降低最低工资涨幅的同时,通过劳资协商允许支付高于该水平的工资,作为替代方案。”
也有意见提出,以脆弱行业为对象试点推行差别化方案。中小企业中央会人力政策室室长Seo Jeongheon表示:“有必要从低于最低工资比例最高的行业,或被选定为特别就业支援行业的领域开始优先试行。”Choi主任也建议说:“对于因新冠疫情遭受重创的与个体工商户相关行业,哪怕是临时性的,也应实行差别化。”
初创企业界则认为,有必要超越单纯的行业划分,将多样化的工作形态一并纳入考量。Startup Alliance负责人Song Myeongjin表示:“对于像在下班路上短时间送单的Baemin Connect,或用自有车辆配送的Coupang Flex等零工劳动者(超短期劳动者),其类型和人数正在不断增加,这一点也不能忽视。像早期初创企业那样,确实存在自愿在低于最低工资水平下工作的群体,如何对他们进行保护,也应同步加以讨论。”
还有意见认为,在差别化推进过程中,政府的角色不可或缺。小商工人联合会政策宣传本部长Cha Namsu表示:“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比例较高的行业,可以较低幅度适用最低工资涨幅,但行业间由此产生的差额,应由政府通过前政府时期引入的就业安定资金等方式予以补偿。只有这样,才能迈出最低工资差别化的第一步。”
另一方面,继本月2日举行最低工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25日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最低工资委员会须在自接到关于最低工资水平审议请求之日起90日内,将决议结果提交给雇佣劳动部部长。雇佣劳动部已于3月31日向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交了审议请求书。最低工资委员会必须在6月29日前决定明年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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