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ak Jiyeon大韩护理助理协会会长接受KBS采访
“想报考护理助理资格还得重新去培训班上课”
新设大学护理助理学科问题也是争议焦点之一
围绕《护理法》制定案,要求立法的护士团体与反对立法的医生、护理助理等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矛盾依然没有化解。尤其是护理助理团体主张,《护理法》制定案是一部“歧视护理助理的法律”。
大韩护理助理协会会长 Gwak Jiyeon 于本月24日在KBS电台采访中表示:“目前即便大学里设有护理实务学科,在那里学习过的人如果想再次报考护理助理,还必须再去上培训班”,“这实在是太不当、太不合理了”。
争议焦点在于,《护理法》原封不动沿用了现行《医疗法》中对护理助理报考资格的限制条款。现行《医疗法》将护理助理报考资格规定为“毕业于护理相关专业的职业高中者”或“高中毕业并完成护理助理相关培训班教育者”,护理助理方面认为,这样的资格限制会固化护士与护理助理之间的等级差异。
11日下午,反对实施护理法的医生和护理助理等发起第二次部分罢工之际,在首尔汝矣岛国会附近举行的“废除护理法·吊销执照法全国第二次请愿斗争”集会上,参与者手举标语,高呼口号。 图片由联合新闻网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大学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助理考试。但大学毕业生若要成为护理助理,必须在护理培训班修完教学课程。护理协会反驳称,这只是将现行法律照搬进《护理法》而已,但在不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情况下,同意制定《护理法》是不可接受的,这就是护理助理协会的立场。
对护理助理报考资格的限制,也与围绕专科大学设立护理助理相关学科的问题相互关联。一直以来,护理助理协会要求在大学设立护理助理相关学科,但护理协会等方面以可能在医疗现场引发混乱为由予以反对。
对此,Gwak 会长表示:“护理协会方面说,这是让护理助理更轻松成为护士的一条道路,又认为何必一定要设护理助理学科,这样说有点危险”,“并不是只有由大学培养出来的人能力更强,而是要给想在大学学习的人、想在培训班学习的人、想在职业高中学习的人等提供选择权”。
她表示:“我国所有护理人力不可能只由护士一方来构成”,但“既然是《护理法》,却几乎全是只为护士服务的条款,尤其还夹杂着对护理助理具有违宪性质的内容,这样的《护理法》我们绝对无法赞成”。
另一方面,针对在总统尹锡悦行使否决权后被普遍认为将走向废止程序的《护理法》,朝野决定尝试重新协商。外界认为,与其彻底使《护理法》失效,不如另行制定一份新的折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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