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于24日由在野党单独决定,将“黄信封法”(劳动关系法)直接提交本会议审议。
在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黄信封法”直接付本会议审议的议案在国民力量党议员退场的情况下,由共同民主党和正义党所属议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全票通过。
“黄信封法”已于今年2月21日由在野党单独在环境劳动委员会表决通过,并被移交至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于3月27日将其列入议程并开始进行体例与措辞审查,但自移交以来已过去90日,审查至今仍未完成。
根据《国会法》,如果法制司法委员会在60日内未完成对特定法案的审查,主管常设委员会即可通过朝野干事之间的合意,或在全体委员五分之三赞成的情况下,将该法案提交本会议审议。环境劳动委员会在册委员16人中,共同民主党有9人,正义党有1人。
随着该法案启动直接付本会议程序,预计在6月临时国会上有望被列入本会议议程。《国会法》规定,对于直接付本会议审议的议案,如在30日的冷静期后仍未达成合意,则须在其后的第一次本会议上通过表决决定是否付议。
“黄信封法”内容包括:即使不是劳动合同签订的当事人,只要处于能够对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进行实质性、具体支配和决定地位的人,例如发包方(原承包企业),也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以及对劳动争议相关损害赔偿请求加以限制等。进入第21届国会以来,“黄信封法”是以大宇造船海洋外包工会罢工审判为契机提出的。大宇造船海洋曾于去年8月,向外包工会领导层5人提起约470亿韩元规模的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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