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员会因“违反标示广告法”对三大移动通信公司开出史上第二大规模罚款

“比LTE快20倍”……夸大宣传,三大电信公司被罚3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针对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业务上的虚假夸大宣传指控,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公正委)作出了史上第二高额的罚款决定。公正委认为,运营商通过“最高速度20Gbps”“比LTE快20倍”等表述,将5G服务的速度夸大成可达到20Gbps,从而误导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24日表示,已决定对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SK Telecom、KT、LG Uplus)就其对5G服务速度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合计处以暂定336亿韩元的罚款。这是历次因违反《标示·广告法》而被处以罚款金额中的第二大案例。2017年,德国Audi Volkswagen因排放门事件相关的《标示·广告法》违规行为被处以373亿韩元罚款,为史上最高。公正委认为,三大运营商通过不当广告,不正当地诱导消费者办理5G服务,并强制引导用户订购高价资费套餐,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据公正委介绍,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将实际使用环境下根本无法实现的5G技术标准目标速度20Gbps,宣传成消费者在现实中也可以使用的速度。此外,还将仅在所分配频段、并在极其严格的前提条件下计算出的“最大支持速度”,宣传成消费者在实际中可以达到的速度。在缺乏客观依据的情况下,还宣称自家5G服务速度比竞争对手更快。Han委员长强调:“仅在广告中附加一句‘实际速度可能因使用环境而有所差异’之类形式化的限制说明,远不足以消除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可能性。”


Han委员长表示:“如果要对理论上的最高速度进行广告,就必须同时标明得出这一理论数值所需的具体条件,使消费者能够了解与实际使用环境下速度之间相差多少。”他还补充称:“或者,应当对实际使用环境下的速度给出近似值、平均值,或者以最低值和最高值构成的大致速度区间,并将这些内容作为实质性的限制条件一并标示出来。”



公正委表示:“通过此次措施,已经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移动通信市场中,切断了每逢通信技术世代更迭时反复出现的不当广告惯例。”并强调,“这是首次认可围绕通信服务核心性能指标——速度——相关广告的违法性案例。”公正委还称:“在标示·广告案件中,我们作出了史上第二高额的罚款决定,从严予以制裁,并明确指出,即便经营者是按照行政指导制作广告,只要无法消除消费者的误解可能性,该广告仍然属于违法广告,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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