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收受约1.6亿韩元规模的非法政治资金,国民力量党议员 Ha Youngje(庆南泗川·南海·河东)被移送审判。


昌原地方检察厅刑事第4部(部长检察官 Eom Jaesang)23日以违反《政治资金法》及《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金品法》嫌疑,对 Ha 议员提起不羁押公诉。


国民力量党议员 Ha Youngje 为出席拘捕必要性实质审查前往庆南昌原地方法院法庭。 영남취재본부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国民力量党议员 Ha Youngje 为出席拘捕必要性实质审查前往庆南昌原地方法院法庭。 영남취재본부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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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议员被指从2020年3月至去年6月,以国会议员选举费用及地区办事处运营经费等名义,从庆南地区自治团体长和道议员等人处共计收受1.675亿韩元。


据检方介绍,Ha 议员在仍为候选人身份的2020年3月至4月,于其参选的国会议员选举中,从担任河东县选举对策本部本部长的时任道议员A处,以国会议员选举费用名义分两次各收受2000万韩元,共计4000万韩元。


另外,从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他又以泗川地区办事处运营经费等名义,从时任泗川市长B处按月收受200万韩元,共计15次,总额达3000万韩元。


Ha 议员还被指在2021年3月至9月期间,从其国会议员办公室4级辅佐官C处,按辅佐官工资名义每次收受250万韩元,共8次,总计2000万韩元;并在去年3月、4月和6月,又从C处3次收受共计750万韩元。


去年1月,他还被指为帮助以预备候选人身份参加国民力量党庆南道议员选举的D当选为道议员候选人,而从D的姐姐处收受7000万韩元。


此前,检方于3月20日向法院申请对 Ha 议员签发逮捕令,国会通过了逮捕同意案,但上月3日法院驳回了逮捕令申请,Ha 议员因此免于被拘捕。


当时负责审查 Ha 议员逮捕必要性的法官表示,“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但同时指出,“不过,嫌疑人此前一直极力否认犯罪,在出席法院讯问时却大部分予以自白;检察官似乎也已在相当程度上收集并掌握了证明嫌疑所需的证据,综合来看,尚难认为存在逃跑及毁灭证据的忧虑”,以此为由驳回了检方对 Ha 议员提出的逮捕令申请。


此后,检方对与案件相关的两个办事处实施了搜查扣押等,继续开展调查,并于当天将 Ha 议员以及向 Ha 议员转交钱款的前道议员A、前泗川市长B和辅佐官C等3人,以违反《政治资金法》或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金品法》嫌疑一并移送审判。


但对于在调查中积极协助的D的姐姐,检方依据《政治资金法》第53条(对政治资金犯罪举报人的保护等)等规定,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昌原地方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国会议员或候选人身份的人从多名当事人处收受巨额非法政治资金的重大犯罪”,并称“将严格维持公诉,确保其受到与罪行相称的惩罚”。



该负责人还补充称:“今后昌原地方检察厅也将对本案这类动摇民主主义根基、加剧政治不信任的腐败犯罪予以严正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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