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方性流行”(传染病周期性流行)和新冠肺炎(COVID-19)之后出现的新发传染病,为应对相关风险而制定的首个《检疫管理基本规划》已经敲定。其核心内容是:分阶段扩大在机场、港口等口岸监测的传染病种类,并通过构建以污水为基础的监测体系等措施,制定阻止海外传染病输入和传播的对策。
疾病管理厅22日表示,经过检疫专业委员会审议,已正式确定上述内容的《第一轮检疫管理基本规划(2023~2027年)》。此次规划旨在更加系统地强化检疫这一重要举措,通过预防疾病自海外输入和扩散,保障国民健康,防止社会和经济损失。
检疫基本规划共由4大推进战略和15项细分战略构成。首先,为了“构建下一次大流行应对体系”,将检疫传染病的监测对象由现行11种扩大到今后20种,并扩充检疫阶段确认的传染病疑似患者等进行稳定观察所需的隔离设施基础设施。同时,将在机场和港口建立基于污水的传染病监测体系,以获取入境时处于潜伏期、未能在入境检疫中筛查出的传染病的间接指标,从而构建面向未来传染病的检疫体系。还将建设线上海外传染病申报中心,并将检疫信息事先录入系统Q-CODE(큐코드)扩展至港口等领域,以提升检疫效率。
对交通工具和货物的检疫也将实现高度化。发生机上传染病患者时,将建立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并把在海外确诊者回国等支援措施制度化。发生船舶内急症患者时,将制定应对程序,同时构建常态化的陆路检疫体系基础。与此同时,为强化机构和人力的专业性,将改革检疫官培训制度,并推动将机场和港口针对海外传染病的应对演练常态化。
还将构建加强国内外合作的基础设施。通过在《检疫法》中增设国际合作的法律依据条款,并为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状况,强化就出入境人员运输工具的合作,构建货物卫生检疫合作基础。以新冠肺炎应对经验为基础,确立紧急应对体系,并推进有关货物检疫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开发(研究与开发),以促进检疫产业发展。Ji Youngmi疾病管理厅厅长表示:“以本次《检疫管理基本规划》的制定为契机,今后5年将持续推进相关政策,通过切断海外疾病输入和扩散,实现安全健康的社会”,并称“期待通过积极而系统的政策推进,能够在国际检疫规范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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