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威胁“我要举报”再勒索数十万韩元
只处罚商家的《青少年保护法》被恶意利用

在便利店购买香烟后,反过来以要报警为由进行威胁,从店主和员工处勒索钱财的未成年人被警方抓获。


据20日联合新闻等报道,光州东部警察署以涉嫌违反《有关暴力行为等处罚的法律》中的共同恐吓罪,立案调查5名十多岁的未成年人。警方称,这些人于本月15日至17日间在光州广域市一带多家便利店转悠,购买香烟后,以“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要向警方举报”为由威胁便利店店主和员工等,勒索现金共70万韩元。


他们的作案方式是,由同伙中的一人先到便利店购买香烟,过一会儿几个人再一起进入该便利店。其中一人自称是购烟人的堂兄,随后威胁便利店员工称:“为什么给未成年人卖烟?我要报警。如果不想被举报,就给我40万韩元现金。”由于员工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这伙人便真的向警方举报了该便利店。报警之后,他们仍继续施压称:“现在给钱的话就撤销举报”,最终从便利店方面拿到20万韩元现金后撤回了举报。

“卖烟给未成年人了吧?给钱就不举报”……恐吓勒索便利店的可怕十几岁少年 View original image

他们还进入另一家便利店,以同样手法威胁便利店员工,这一次勒索了50万韩元现金。据悉,他们在两天内跑了6家便利店,威胁店主和员工,从其中两家共勒索70万韩元,并以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为由举报了4家便利店。


警方表示:“5人结成一伙,在光州一带的便利店流窜作案,其中两人原本已因特殊抢劫罪预计被送进少年感化院。”


另一方面,也有观点指出,此类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存在漏洞。现行《青少年保护法》规定,向青少年销售香烟的业主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向青少年销售香烟的经营者还可能根据《烟草事业法》被处以停业处分。然而,法律并未规定对购买香烟的未成年人进行处罚。


正因为如此,利用该法律漏洞的青少年越轨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在青少年伪造身份证购买香烟的情况下,店主往往毫无还手之力。对此,政府在2019年至2020年间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若青少年利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购买香烟,业主可以免于处罚。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对购买香烟的青少年实施直接制裁。2020年12月,国民力量党议员 Park Seongmin 等人曾提出《青少年保护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内容包括要求购买香烟及酒类的青少年履行社会服务及接受特别教育。但该法案已在主管委员会中搁置长达3年之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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