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防卫事业厅被审计院指出,以超过107亿韩元的金额签订采购合同,购买了5万余件性能不达标的防弹衣,相关机构和企业对此予以反驳。被审计机构对审计院强烈反弹的情况并不多见。
根据审计院公开的《推进改善官兵服役条件情况》审计报告,防卫事业厅在2021年12月与军需企业A公司签订合同,从其处采购共计5万6280件防弹衣。合同总额为107亿7800万韩元。
审计报告称,A公司在射击试验时,仅在子弹能够穿透的特定部位额外加贴防弹材料,以此方式操纵防弹性能。也就是说,制作了防弹性能并未均匀适用、只是为了通过测试而制作的防弹衣。
审计院指出,负责质量保证业务的国防技术振兴研究所(简称“国技研”)在明知防弹材料被额外加贴的情况下,仍然批准A公司生产防弹衣。同时补充称,国技研并未将“加贴防弹材料的防弹衣”告知试验机构。试验机构则按照规定,对加贴部位进行射击后,判定其符合防弹性能标准。因此,审计院要求国技研所长“就包括对防弹性能不达标的防弹衣进行质量保证在内的不当办理相关业务一事,对2名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国技研称“仅向部队供应合格产品”·企业称“与所谓造假疑惑不符事实”
然而,国技研发表立场文件,反驳审计结果。
国技研表示:“审计院实施的防弹性能试验,与采购需求书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及标准不一致”,“国技研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试验程序,委托国内公认试验机构及美军使用的美国公认试验机构进行测试,并仅向军方供应通过测试的产品”。
国技研还表示:“防弹性能测定分为后方变形量测定部位和贯穿与否测定部位两个部分”,“审计院是在贯穿与否测定部位测量后方变形量,并以超出该标准为由认定不合格,这不能视为符合试验条件”,予以反驳。
对于外界指责称,在接到关于A公司通过加贴防弹材料操纵防弹衣性能的投诉后,仍然排除脆弱的中央部位,仅调整射击位置进行测试的说法,国技研也主张“与事实不符”。
国技研补充称:“我们按照试验程序要求,对加贴部位以及未加贴部位乃至其边界部位全部进行了射击试验,并确认后方变形量均符合要求。”
防弹衣制造商A公司在其立场文件中表示:“本公司依据国防部采用为防弹衣标准规格的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NIJ)标准,明确地开展了性能试验”,“审计院则依据与NIJ规定不同的试验结果提出牵强主张。”
A公司称,NIJ规定,对防弹衣上端及左右两侧各射击3发、中央部位射击3发进行试验,其中中央部位要分别调整3发子弹的入射角度后,确认‘是否贯穿’。但审计院在中央部位并未调整入射角,仅实施正面射击,而且不是确认是否贯穿,而是以‘后方变形量达到44毫米以上’为由,认定其性能不达标,A公司作出上述说明。
尤其是针对审计院提出的“仅在防弹衣上端及左右两侧额外加贴防弹材料,是出于操纵性能之意图”的主张,A公司反驳称:“在防弹衣边缘额外加贴防弹材料,反而是在本不必嵌入防弹板的部位额外确保防弹性能”,“这是为了确保防弹衣穿着柔韧性而开发的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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