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网上直播欺凌同龄朋友的初中生被判处实刑。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法官 Lee Jonggil)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16岁少年A有期徒刑长期4年、短期3年;对以同样罪名被起诉的15岁少年B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下令两人5年内限制从事与儿童及青少年相关机构的工作,接受3年保护观察。

在汽车旅馆直播欺凌同龄朋友的初中生被判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君因被控于今年1月9日晚上11时10分左右,在大邱东区一处汽车旅馆内,强行脱去15岁少年C的衣服并对其施暴,同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直播等行为,被移送审判。


调查结果显示,A君平时多次对C君实施殴打和言语暴力,使其在心理上陷入无力状态后,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警方展开调查后,他们还强迫C君作出虚假陈述,要求其称“这是朋友之间为了好玩和开玩笑而发生的事情”。


合议庭表示:“A君等人给被害人造成了难以治愈的精神痛苦和伤害,并让其承受了相当程度的性羞辱感”,“虽然他们在初期侦查阶段否认犯罪,但此后均予以自白,并为弥补损害作出努力,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后决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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