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亲生母亲与继父被判30年监禁定案
以“育儿压力”为由在网吧打游戏
辩称“无杀人故意”被驳回

一名二十多岁的亲生母亲与继父因饿死两岁女儿,并对17个月大的儿子放任不管、实施身体虐待,被大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0年。


19日,大法院第三小法庭(审判长 No Jeonghee 大法官)在亲生母亲A某(22岁)与继父B某(29岁)被控儿童虐待致死、惯常遗弃儿童、疏于照顾、儿童虐待、伤害等罪名的上诉审中,维持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对二人各判处有期徒刑30年。同时,命其参加80小时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及10年内限制从事与儿童相关机构工作的命令也一并维持。


饿到连狗粮都吃…身亡2岁幼儿胃里只有“一小块胡萝卜” View original image

这对夫妇因自2021年10月至去年3月期间未按时给31个月大的女儿和17个月大的儿子提供食物并予以放任,被移送审判。调查结果显示,两人以“育儿压力”为由,最长曾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约25小时之久。


A某自女儿死亡前5个月起经常在外过夜,B某也常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则去网吧打游戏。A某完全不给女儿做饭,B某则一天大致只给一顿,把米饭泡在方便面调料汤里,偶尔给点牛奶。而从去年2月起,就连这点食物也不再提供。


因此,遭受极度营养不良折磨的女儿因饥饿而吃狗粮和排泄物等,最终倒在地上。B某目睹这一情形后仍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给A某拍照发送。女儿因难忍饥饿翻找垃圾袋时,他还曾殴打孩子的头部。


最终,女儿于去年2月因营养不良、脑出血等原因死亡。死亡时女儿体重约7公斤,仅为同龄儿童平均体重(15公斤)的一半。侦查机关确认,女儿胃中仅残留一小块胡萝卜。


这对夫妇还被指对17个月大的儿子长期疏于照顾,导致其患上营养不良和发育障碍,并实施身体虐待。与姐姐在同一时期同样未能正常进食的儿子被发现时体重仅有5公斤,营养状况极为严重。


一审法院指出:“被告人完全可以充分认识或预见到,在不向被害人提供食物的情况下,被害人有可能或有危险死亡,但他们仍持续不向被害人提供维持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饮水,将其单独留在家中予以遗弃。”据此,分别判处这对夫妇有期徒刑30年。


然而,A某辩称自己并无杀人故意,也无法预见死亡结果,提起上诉。B某则以自己并非被害女童的亲生父亲,因而不具有《儿童福利法》上的“监护人”身份,量刑不当为由同样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表示:“一审量刑并未超出合理范围,对被告人所判处的刑罚既不显得过重也不显得过轻,并不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天,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并无明显错误,驳回被告人全部上诉,最终确定对二人各判处有期徒刑30年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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