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让你也感受一下我的心情”——服刑骗子的恐吓信
向受害者A某寄恐吓信称“个人信息已暴露给罪犯”哀叹“非得出大事才会改吗”
有网友称自己收到了正在服刑的二手交易诈骗犯寄来的“恐吓信”,由此引发争议持续发酵。该网友表示,自己不知道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给加害者的,并担心遭到报复。
自称是诈骗案受害者的A某于17日在某线上社区公开了加害者B某寄来的信件。A某称,自己在去年1月遭到B某的二手交易诈骗,随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B某共从包括A某在内的26名受害者处骗取约2300万韩元。之后,B某因涉嫌诈骗被移送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问题在于,一年多后正在服刑的B某又给A某寄了信。据推测,这封信是寄往A某的家庭住址。
在信中,B某写道:“还记得我吧”,并询问:“申请损害赔偿命令为止都没问题,可事情不是那样吗?报案、损害赔偿命令、查封,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吗?”据悉,A某在向警方报案后,又申请了损害赔偿命令,并对B某的保管金及勤工奖励金进行了查封。B某似乎在拘留所内被查封了48万400韩元。
对此,B某称:“那点钱是我身体不好,为了去医院看病攒下来的”,并表示:“当然是我做错了没错,但既然已经申请了损害赔偿命令,早晚都会再拿回去的。”
接着他还写道:“我一定要让你也感受到我现在的心情”,“务必保重身体。”公开这封信的A某表示:“反倒是他说自己被我折腾了,要‘走着瞧’”,吐露了无奈和愤怒的心情。
A某表示:“受害者的个人信息会流入犯罪分子手中,这本身就让人无法理解”,“是不是非得发生严重的报复性犯罪事故才会改善?像我这样遭遇诈骗后向警方报案并申请损害赔偿命令时,因为住址会被公开,所以一定要填写不危险的地址。”他还补充说,自己就B某寄来的恐吓信已向法务部提出民怨,并向警方提交了控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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