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住房收购标准和程序时隔8年重组调整
首尔市于15日表示,为扩大公共住房供应并提升居住品质,将时隔8年调整公共住房收购标准和程序。
公共住房收购标准(收购业务处理标准)是指在推进重建等项目时,民间建筑开发商因容积率放宽而增加的部分住房中,建造一定数量作为公共住房并出售给首尔市的一整套程序。
市政府依据这一标准,自2010年起13年间通过整治项目等共收购1.0319万套住房,并作为幸福住房、长期全租住房等予以供应。
根据标准的调整,为了实现顺利入住,原本在“工程进度达到20%之后”才进行的收购时间,将提前至“一般销售启动时点”。
此前公共住房是在工程进度达到70%至80%之后才签订合同,相比一般分销住户入住时间推后,在空置期间产生管理费等问题。
提交材料将由9种精简为5种。市区两级政府已保存或可查验的文件,如住房买卖(收购)合同、项目实施许可(批准)文件、管理处置计划批准文件等,无需重复提交,此举旨在改善这类不必要的程序。
同时,市政府还将要求在建筑许可过程中,各自治区在进行建筑审议时必须确认是否包含公共住房建设,并计划向地方建筑师协会等相关职业团体请求协助,确保公共住房建设不被遗漏。
通过这一措施,市政府打算避免这样一种情况:在由自治区许可推动的小规模住房建设项目中,即便区位等居住条件优越,却因程序上的困难而未能建设公共住房。
为提升公共住房品质,市政府还决定在公共住房收购费用中反映内置家电、家具等安装成本。
将系统空调、嵌入式衣柜、厨房燃气灶作为基本配置,在专用面积32平方米及以下的一居室等户型中,还将内置冰箱、洗衣机。
在签订公共住房买卖合同时,由项目实施方与市政府协商具体配置项目,将其计入建筑成本并包含在收购费用中。市政府预计,以专用面积32平方米及以下为基准,每套公共住房将增加约405万韩元的成本。
首尔市住房政策室长Han Byongyong表示:“通过改善公共住房收购标准,有望进一步激活民间建设项目中的公共住房建设”,并称“将持续确保高品质、舒适的公共住房,同时致力于实现公共与民间分销住户融合共居的社会混居(Social 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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