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次作出判决,认定警方不得禁止在总统办公室附近举行集会和游行。


法院:“警方不得禁止在总统府附近举行集会和游行”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部(审判长法官 Kang Donghyeok)于12日对市民团体“开启和平与统一的人们”(简称“平统社”)针对首尔龙山警察署署长提起的户外集会禁止通告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原告胜诉判决。


平统社在韩美首脑会谈前后,即去年5月12日12时30分至20时,向龙山警察署申报,称将于总统办公处附近的战争纪念馆和国防部一带举行记者会并进行游行。


但警方次日依据《关于集会及示威的法律》(集示法)第11条第3款和第12条为依据,向该团体发出禁止通告。集示法禁止在距离总统官邸、国会议长公馆等100米以内的地点举行户外集会和示威。



此前,法院在今年1月也曾判定,将龙山总统办公处视为官邸并禁止其附近集会的警方处分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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