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虐待动物犯罪判处法定最高刑3年有期徒刑

一名因涉嫌饿死包括犬猫在内共1256只伴侣动物而被拘捕起诉的60多岁男子,被判处与动物虐待犯罪相关的法定最高刑——有期徒刑3年。


水原地方法院汶山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Jonghyun 于11日以违反《动物保护法》罪名,判处被告A某(66岁)有期徒刑3年。


虐养1256只犬猫致死 60多岁男子获法定最重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指出:“被告从繁殖农场收集那些因商品性下降而被丢弃的犬猫,没有提供饲料和饮用水,最终导致这些动物死亡”,“综合虐待的内容和程度、个体数量以及受害动物所承受的痛苦来看,其罪责极为严重。”同时表示:“即便考虑到被告在2014年被宣告破产、经济状况困难,仅靠废品处理难以维持生计,并且其承认错误、表示反省等情节,严惩仍属不可避免”,“因此对被告适用法定最高刑。”


A某被指控自2020年2月起至最近,一直接受宠物繁殖场等处“请处理掉狗或猫”的委托,将带来的动物不给予喂食,致其被活活饿死。



经调查,在京畿道杨平县A某住宅内发现的犬、猫等动物尸体多达1256具。A某在调查中供称,“作为处理费用,每只收取1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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