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作业实时记录管理
“经LH试点项目后明年考虑扩大”
加强对月例费收取等不当行为的制裁
上半年将提出惩治非法转包法案

在建筑工地引入可对塔式起重机作业进行实时记录和管理的装置,并将建筑工程全阶段的视频记录义务化。此外,通过标准租赁合同,确保塔式起重机驾驶员遵守每周52小时工作制,并明确费用负担主体等事项。为防止工资拖欠,还将扩大适用电子考勤卡制度和工程款支付系统。


首尔瑞草区一处公寓施工现场矗立的塔式起重机 /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

首尔瑞草区一处公寓施工现场矗立的塔式起重机 /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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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力量党和国土交通部在11日举行的民·党·政协商会上发布了上述杜绝建筑工地非法行为的后续对策,并表示将迅速修改“建筑工地正常化五法”。在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同时,将为对过度收取月例费等非法行为实施实质性制裁奠定基础,并以此兼顾安全。


执政党和政府首先决定,通过将建筑工程全阶段的视频记录义务化,构建远程监控体系,意在实现许可机关和发包人的常态化监理效果。将引入智能作业记录装置,对塔式起重机作业进行实时记录和管理。国土交通部认为,这有利于在客观数据基础上保障安全运行和劳务管理条件,并在事故发生时准确分析原因。以上措施均将通过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的试点项目后,自明年起研究扩大方案。


今年下半年还将推进引入专门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标准租赁合同。其目的是通过改善租赁合同结构,改善驾驶员的劳动条件,并建立合法的补偿体系。此举旨在解决由于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主体(总包-租赁公司)与作业指示主体(分包)不同而产生的驾驶员额外作业、分包方额外费用负担等问题。国土交通部解释称,将由总包统一承担费用负担,并在各主体之间建立作业指示体系。


同时,还将调整不符合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的外国劳动者雇用限制。现行规定为工作4年10个月后必须先出境,再入境需耗时6个月,今后将把这一期限缩短为1个月。被查实非法雇用劳动力时,雇用限制的适用范围将从所有工地缩小为仅限于该违规工地。


在加强制裁方面,将修改《建筑产业基本法》《建筑机械管理法》《招聘程序法》等,引入举报奖励金制度,并确立对妨碍施工、索要或收受金品、拒绝运输等行为的处罚依据。修正案预计于本月内提交国会。


为防止非法转包,将把目前在部分工地实施的电子考勤卡制度扩大适用于所有公共和民间工程。公共工程方面,适用标准将从现行的5亿韩元以上下调至1亿韩元以上;民间工程则从100亿韩元以上下调至50亿韩元以上。已在公共工程中义务化的工程款支付系统,将自明年下半年起分阶段在民间工程中也实行强制适用。对引入该系统的工地,其转包工程款支付保证费将由现行减免30%提高至最多减免50%。


此外,还将引入标准劳动合同书,促使建筑公司与班组长、建筑公司与班组成员之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以往仅签订建筑公司与班组长之间的承揽合同,劳动合同不明确的班组成员(建筑工人)长期暴露在低工资、工资拖欠等风险之中。


执政党和政府认为,非法转包问题屡禁不止,是因为相较于现行处罚水平,通过压缩工程费用所获得的预期收益更大。为此,将赋予发包人、总包方管理转包的义务,并提高对非法转包的处罚力度。相关法案将在上半年内提交。


另一方面,国土交通部正会同检察机关和警察厅,持续开展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是否违反诚信义务的联合检查。近期特别检查中查获的26起不当行为,已启动包括听证在内的资格暂停处分程序;对于18起情节较轻的案件,则已启动警告处分程序。到今年6月前,将持续集中查处强迫雇用和劳资关系领域的非法行为;到8月前,将对437处疑似非法转包的工地开展重点执法。



国土交通部部长 Won Heeryong 表示:“部分建筑公司依然沉溺于‘只要拿到订单就能赚钱’、‘施工只要按钱来干就行’等错误认知和惯例,建筑工会则以建筑公司违法行为为借口收受不当金品。借此次民·党·政会议之机,我们将确立建筑工地的法治秩序,把建筑工地上的不当利益还给国民和建筑工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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