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转型认定范围扩大至新业务领域
通过“共同事业转型”制度促成大中小企业共生合作
“消除支持盲区,增强竞争力”

现行《促进中小企业业务转型特别法(业务转型法)》被指出在向新的业务领域转型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例如,从事铅蓄电池业务的企业即便将主力业务转为锂离子电池,也无法享受优惠。原因在于按照产业分类代码,两者同属“蓄电池制造业(28202)”,被视为相同行业。也就是说,在同一产业分类代码内进行的行业转换,不被认可为完成了业务转型。

图片由联合报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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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除这一不便,中小风险企业部9日表示,已通过国务会议审议并决议了业务转型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国会经过1年6个月的讨论后,最终获得国务会议批准。通过此次修法,政府期待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保障其生存并提升竞争力。一旦被纳入业务转型法支持对象,将提供结构创新诊断、业务转型计划制定(批准前)、业务转型资金支持(批准后)等,中小企业在获得业务转型批准后3年内履行业务转型计划。


修正案的要点如下。现行业务转型范围,仅在产业分类代码标准下,有限度地承认增加或转换行业。修正案则对新业务领域,扩大承认在既有行业内部对产品、服务或提供方式的转变,从而消除制度空白。也就是说,即便属于同一产业分类代码的行业,也可获得支持。比如,汽车快递配送企业若将业务转为无人机、机器人配送,虽然仍在同一“快递业(产业分类代码49401)”之内进行转换,但以往依据现行业务转型法无法获得支持,依据修正后的业务转型法则可被纳入支持对象。


修正案还在供应链内的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两家以上中小企业等相互协作、共同推进业务转型时,引入“共同业务转型”制度,使其业务转型计划可以一并获得批准并得到支持。其宗旨在于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共生合作,以及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融合与复合等多种形式的业务转型。除此之外,修正案还包括:▲新设“业务转型政策审议会” ▲遴选具有创新性和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培育为“业务转型先导企业”等内容。



Lee Young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表示:“全球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中小企业若要提升竞争力、获得增长动力,就必须进行具有前瞻性和积极性的业务转型。此次修法为此奠定了依据,借此有望推动中小企业积极进军未来新业务领域,为产业结构高端化作出贡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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