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多岁男子因大批收购“空壳全租”(全租价高于或等于买卖价的全租)住房后,将全租合同伪造得仿佛抵押价值充足,从而实施大规模贷款诈骗,被指控犯罪,在二审中仍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二庭(审判长姜熙锡首席法官)以诈骗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等罪名,和一审相同,判处被起诉的金某(69岁)有期徒刑7年。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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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表示:“被告在几乎没有其他财产或资金的情况下进行差价投资,取得了数十处房地产。利用这些房产实施犯罪,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程度也很大”,“其主导共谋并实施了本案犯罪,却为逃避责任持续提出毫无根据的虚假主张,将责任转嫁给其他被告人,且尚未进行任何损害赔偿。”


此前,金某因2018年以妻子名义收购一家公司,主导大规模房地产贷款诈骗等嫌疑被移送审判。根据检方说法,金某一伙以“空壳全租”的新建公寓和单间为对象,仅负担中介费、登记费等少量费用,事实上几乎零资本购入数十处房产,开展房地产投资及租赁业务。他们利用了这样一个特点:对于已有全租承租人入住的新建公寓,只要在承接全租保证金的条件下,即便不支付买卖价款也可以完成收购。


金某一伙通过掮客物色需要贷款的“借款人”和提供贷款的“出资受害人”。此后,他们出示针对“空壳全租”住房的“伪造月租合同”,让出资人误以为抵押价值充足,从而骗取信任,并从成功借到钱的借款人处收取对价。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实际居住的承租人伪装成只支付了少量月租押金的租客,对合同进行伪造。事实上,承租人是支付了数亿韩元的全租金后居住在该处,因此以这些住房作抵押根本不可能完成偿还。


调查发现,金某当时已有多次前科,包括诈骗罪、违反《惩治逃税者法》等,并在累犯期间(刑罚执行完毕或免除后3年内)实施了本案犯罪。在法庭上,他还将责任推给一同被起诉的公司出纳。


一审法院对金某判处了实刑。与其一同被起诉的妻子、出纳、掮客、借款人等9人,也因参与犯罪,大多被判处实刑或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金某等人对二审判决仍不服而提起上诉,本案将由大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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