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多岁男子通过聊天应用程序与男性见面,假扮成女性行骗,骗取共计3700余万韩元,法院已判处其有期徒刑。
据法律界6日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 Jeon Beomsik 于本月3日以诈骗、恐吓罪名,判处被告A某(30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
A某于2020年4月在一款聊天应用程序中结识20多岁男子B某,并以网络恋人关系相处期间,谎称“没钱吃饭,如果借给我3万韩元,到发薪日就还你”,骗取对方汇款。此后截至同年7月,共计40次向B某骗取总额1439.7万韩元。
此外,A某于2020年10月在某聊天应用程序上发布以“有偿见面”为目的的帖子,与看到帖子后联系他的男子C某熟络起来后,以“如果给我汇餐费、交通费、奶奶住院费等,我就去B某居住的地方找你”为由进行欺骗,从B某处骗取342.5万韩元的汇款。
包括上述行为在内,自2019年至去年,A某通过网络聊天网站和应用程序等结识多名男性,假扮成女性,以“没有生活费,现在急需用钱,如果借给我,到发薪日立刻还你”、“给钱我就去见你”等说辞行骗,从10余名受害男性处共计侵占3734万韩元。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A某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从多名受害者处骗取金钱,考虑到涉案金额、作案手法以及相当一部分损失尚未得到弥补,有必要给予与之相应的惩罚。”但同时也酌情考虑了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以及已与6名受害者达成和解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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