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义务废除,10日将在国土委小委会再讨论
再开发超额收益征收延至11日…在野党批“富人减税”

由于分房价上限制住房实居义务废止、重建超额利益回收法修正案等政府放宽房地产相关监管的政策在国会受阻,未能按时施行。为实现市场软着陆而推出的放松监管对策,已在国会搁置数月。有人指出,施行时间一拖再拖,不仅给市场带来混乱,还可能削弱政府政策效果。


首尔汉江沿岸公寓小区景观。

首尔汉江沿岸公寓小区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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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透露,国土委于上月26日召开法案审查小委员会,虽然提交了废止实居义务内容的《住房法》修正案,但由于分歧较大,审查被搁置。关于《重建超额利益回收法》修正案,也决定于本月再次进行讨论。


定于本月10日再次讨论的《住房法》修正案,其核心内容是废除适用于分房价上限制适用地区住房的2至5年实居义务。此前,鉴于分房市场低迷持续,政府通过修订《住房法》施行令,自本月7日起,将以首都圈为基准、原本最长10年的预售权转让限制期放宽为:公共用地·管制地区及分房价上限制适用地区为3年,过度集中抑制区域为1年,其余地区为6个月。然而,对于适用分房价上限制的小区而言,由于仍受2至5年实居义务期牵制,被指出政策效果难以真正显现。


重建超额利益回收法被视为重建小区的最后一道“门槛”。随着安全诊断监管放宽,重建项目推进速度有所加快,但作为核心监管的重建超额利益回收修正案迟迟未能跨过国会门槛,项目收益性仍未得到保障。所谓重建超额利益回收,是指因重建导致房价上涨时,从价差中扣除建造费用等开发成本和平均房价涨幅后,对剩余收益的最高50%征收负担金的制度。根据重建推进小区的不同,每户可能需负担数亿韩元,被视为削弱项目收益性的因素。



国土交通部在去年9月发布了将征收标准从超额收益3000万韩元以上放宽至1亿韩元以上等内容的“重建负担金合理化方案”后,一直在推进法律修订。《重建超额利益回收法》修正案定于本月11日进行讨论。但在野党方面指出,政府与执政党的方案属于过度减税,预计朝野达成共识之路将十分艰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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