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院纠纷委员会调解决定
有调解决定认为,某医生在未考虑施术后患者状态的情况下反复注射脂肪分解针剂,导致患者过敏反应加重,应向患者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韩国消费者院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27日表示,已就相关脂肪分解针剂损害救济申请作出上述决定。委员会认为,“患者对注射剂出现过敏性超敏反应后,医生却未确认致病药物就再次注射,该行为并不适当”。
委员会指出,“在脂肪分解针剂的情况下,多数医院各自凭借独家经验,将多种药物配伍使用,但其效果往往缺乏客观验证”。随后补充称,“有必要向消费者充分说明给药相关事项,并在病历中详细记载相关内容”。
此前,本案申请人在腹部注射脂肪分解针剂后,出现瘙痒等异常症状,但主诊医生仍在其他部位注射相同药物,申请人遂以由过敏性超敏反应引发荨麻疹性血管炎为由,申请纠纷调解。调查结果显示,本案病历中并未记载有关脂肪分解针剂的药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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