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判决:“MBC,未被认定有播出必要性” 判赔1000万韩元
最高法院:“若出于公共利益,可阻却违法性”
在尹锡悦政府中被任命为首任总统室宗教多元文化秘书官的前秘书官 Kim Seonghoe,就媒体在报道其担任多元文化中心代表时期争议时公开播出其面部一事,向相关 MBC 记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事实上败诉。
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法官 Lee Heunggu)23日表示,撤销了此前判决 Kim 先生胜诉的二审判决,将其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发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重审。
Kim 先生认为,2018年3月,MBC 报道其担任代表的多元文化中心合唱团儿童被不当动员前往政治人物活动一事存在问题,因此提出异议。
Kim 先生于同年5月起诉称,“违法拍摄的视频在未作马赛克处理的情况下被播出”,将两名记者及拍摄该视频的学生家长一并告上法庭。
一审和二审判决两名 MBC 记者各向 Kim 先生支付1000万韩元。下级审认为,“MBC 在未采取使 Kim 先生的面部无法被识别的措施情况下,原封不动播出视频,其必要性和紧迫性难以认可”,“Kim 先生所受损害程度及其受保护利益的价值大于或优先于公益”。
但大法院推翻了下级审的判断。大法院认为,即便存在肖像权侵害问题,如果相关内容涉及公共理解、成为公众正当关注的对象,且是为了公共利益,表达的内容和方式并不不当,则可以阻却其违法性。
合议庭指出:“Kim 先生通过对社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可视为从事公共活动的人物,在此情况下,对于其公共活动相关的疑问或质疑,应当允许更为广泛的问题提起”,“该节目内容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属于公共关注事项,其报道内容是为了公共利益,舆论讨论的必要性也得到认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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